第646章 谁是被告(1) (第2/3页)
票送达李氏兄妹手中,并告知他们限期应诉。
一个星期后,庭审正式开始前,法官问李氏兄妹要不要请一位律师,不知为了省钱,还是对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很自信,兄妹三人决定自己辩护。
庭审开始后,原被告首先对事情经过做了陈述,很显然,双方的说法大相径庭。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主审法官问道:“原告,你们的父亲病情加重后,被告是否通知过你们?”
“通知过,他们想给他换一种疗效较好的药品。”
“嗯,这一点双方说法一致。原告,你们当时同意换药吗?”
“我当时既没同意,也没反对。”李家老二说道。
“你父亲病情加重,医生建议为他换一种好药,你为啥不同意?”主审法官道。
“因为我没有钱,给父亲用好药,需要我哥和我姐出钱,所以,我要跟他们商量,他们同意后,我才能表态。”
“征求你哥你姐的意见了吗?他们怎么说?过后你给老年服务中心回电话了吗?”
“这个......,因为当时比较忙,我把这件事忘了,既没跟我哥我姐商量,也没跟老年服务中心联系。”
“于是,老年服务中心为了稳定老人的病情,他们自作主张,为老人换了好药,你们对此不认可吗?”
“是的,没有得到我们的允许,擅自替我们做决定,显然违背了我们的意愿,所以,我们不认可。”
赵律师马上接了过来,“根据老人入驻时,家属与老年服务中心签署的服务协议第七条之规定,如果老人突发疾病,在暂时跟其家属或亲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为了挽救老人的生命,老年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使老人得到及时救治。所以,我的委托人按照协议规定办事,没有任何过错。”说完,老赵把协议呈送给主审法官。
“原告谁过来,看看这是不是你们亲自签署的入驻协议?”
因为当初是李家老二将其父亲送到老年服务中心的,协议自然是他跟服务中心签署,到了跟前,法官拿着协议,翻到签字页,让他辨认是不是其亲自签名。
李家老二心知肚明,他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最清楚,所以,只象征性地往协议签字页瞟了一眼,“没错,是我签的。”
法官收起证据,“请你回到座位上。既然服务中心按双方协议规定办事,他们的做法理应得到你们的认可。法庭是以理服人的地方,我提请大家最好保持冷静,不要意气用事。”
李家老大对此还是不服,“刚才被告代理人说得很清楚,协议上规定的是暂时跟老人家属联系不上,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问题是被告后来又跟我们联系了吗?一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做主,这让我很不理解。”
赵律师再次接过话来,“我的委托人不仅跟你们联系过,而且多次联系,但是很遗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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