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老赖钱晶晶之自责 (第3/3页)
都不在现场,他在国外办案呢,但钱家人想方设法联系上了他,说“表妹”闯了大祸已经知道错了,求他给说情,不是要他徇私枉法,只是说句好话,在钱家赔偿后,取得一个对大家都好的结果,对于受害者,钱家表示愿意尽一切可能补偿。
即墨本来没应承,但钱家也是有手段的,让办理案件的法官打电话给即墨,钱家当时的要求不过分,该赔偿就赔偿,该忏悔就忏悔,只求女儿能少做几年牢。
钱晶晶不是故意撞人,即使不是她,别的案子碰到这种情况,在嫌疑人忏悔取得谅解的情况下都是可以从轻判决的。
即墨当时没想那么多,既然法官问,那个法官也有结交即墨家的意思,即墨就回答了这些:“法律是冷酷的,没有情谊可讲,但法律的好处是在它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我家老先生犯法了也按法处置,作为法官不要偏袒任何一方,不要想依靠任何一方,你能依靠的只有法律,法律之下,你能做的是把伤害减到最小。”
法官听了他的话,促成受害者和解,其实即墨这句话不算是求情,不过十年前的即墨很臭-屁倒是真的。
最后一句“把伤害减到最小”确实在偏袒钱家了,意思是在说钱家有态度能取得原谅就不要“伤害”钱晶晶了,受害者得到最好的补偿,一个花季女孩也不要因为一个无心的失误就毁了一生,即使这个失误是不可原谅的。
即使没有即墨家,没有即墨的那句话,案子八成也会这样判,审理此类案件的主导思想是如果得到受害者家属的原谅,可以轻判。
已经毁了一个家庭,不,应该说毁了受害者双方父母和受害者本身的三个美好的家庭,如果把钱晶晶重判,只是再搭进去一个鲜活的生命罢了。
当时每个人都这么想,法官、警方、受害者老迈的父母们,他们都选择了原谅,给一个冒失的好孩子再一次好好生活的机会,他们深信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心灵会得到安慰。
现在,十年过去了,大家都后悔了。
即墨尤其自责,即使这件事上他前前后后只说了那么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