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第3/3页)
云锦脑子反应慢,嘴又笨,她觉得这其中有不对,可是,在沈溪枫那样冷漠的眼神下,她又说不出哪儿不对来,“月姐姐的手腕是怎么伤的呢?”
苏夕月看她这死心眼的样子,索性心一横,道,“姐姐难道忘了?昨晚你邀我一同去看溪枫哥哥,恰好碰到他出事,当时你吓的腿都软了,我拉你拉不动,没法子,就找了根棍子自己过去救人了。你也知道,我人弱力气小,幸好,那狼早被溪枫哥哥伤重,所以,我才侥幸捡回一条命来。”
“……”杜云锦木然的听着,觉得她说的这个过程怎么如此熟悉?只是,事件的她,貌似要跟苏夕月掉个个儿。
昨晚,明明是苏夕月先腿软的啊。
“月妹妹,不对,不是这样的,昨晚明明是你腿……”
“是啊,那狼一死,我这腿就软了,浑身也软了,只能央着你去喊人,也亏了你。倒让你摔了胳膊,还疼吗?”
“不是的。”杜云锦再蠢,也听出来了,事情的经过,竟被苏夕月给颠倒了。
怪不得,她一进屋,沈溪枫对她的眼神会是那样?嫌恶之色竟比平日更甚,这与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来之前,她就想过了,溪枫哥哥平日是很讨厌她,但是,这回不一样,她救了他的命啊。
溪枫哥哥一定会对她的勇敢另眼相看的,至少,不会对他的救命恩人冷眼相对吧。
所以,哪怕知道苏夕月在这屋里,她也按捺不住的直接进来了。
然而,却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原来,苏夕月早一步混淆了事实。
再也没有比这更可气的了,杜云锦浑身都颤了起来,盯着苏夕月的目光也变的凶狠起来,一把推开她,恶狠狠的质问,“月妹妹,你,你竟然骗溪枫哥哥?昨晚,明明是我救了他的。”
苏夕月倒退一步,无辜的看着她,“我们都知道,大姐姐,昨晚的确是你救了我们。”
我们?是指她跟沈溪枫,再次确认,杜云锦只是喊人报信的那个而已。
“不是。”杜云锦摇头,着急的解释,“我是说,那头狼是我杀的,我从狼嘴里救下了溪枫哥哥。”
生平第一次,杜云锦倒把心里想说的话,清楚的表达出来。
然而,苏夕月还没反驳,沈溪枫倒更受不了似的,厉声道,“杜云锦,你够了。”
“不是,溪枫哥哥,昨晚救你的人真的是我,不信,你看,我这手腕上的伤就是被狼爪给伤的。”
说着,她不由分说的撕扯着绷带,模样急切的显得有些疯狂。
苏夕月慌忙扯住她的手,奈何,她自己也有伤,又抵不过杜云锦盛怒之下的力气,一下被推倒在地。
沈溪枫火大,想下床来扶人,奈何身上有伤,不大能动弹,只得喊人。
秋风秋兰两个慌忙进来。
“秋兰,快拦住你家小姐,这样会伤情加重的。”苏夕月忙吩咐。
其实,不用她说,秋兰也抱住了杜云锦,狠命的捉住她撕扯纱布的手,“大小姐,你别傻了,你犯不着这样作践自己
。”
“我不是作践,我是想让溪枫哥哥看看,我这手伤了,是被狼伤的。”她以为有了伤口,沈溪枫就会信她。
然而,沈溪枫根本不在乎她,哪怕她扯掉了纱布,露出那血肉模糊的手腕,他也只觉得是她自己不知用什么东西自残罢了。
他关心的只有一个,苏夕月,“月儿,你要不要紧,摔疼了吗?有没有碰着伤口?”
苏夕月只无辜又沮丧的摇摇头,“大姐姐,你别闹了好吗?如今,我们三个人身上都有伤,再折腾,对大家都不好。秋兰,快扶大姐姐回去吧。”
“不。”杜云锦仍旧要把那条丑陋的手腕,递给沈溪枫看。
沈溪枫怒火中烧,一个枕头砸了过去,直接砸到了杜云锦的脸上。
倒不疼,只是,砸的人有些懵。
还有从男人暴怒的情绪中,爆发出的那个‘滚’字。
杜云锦终于有些承受不住,颓然的倒在秋兰身上。
她不知自己是怎么回到住处的,但满脑子都是沈溪枫拿枕头砸她,叫她滚的样子。
她抓住秋兰,可怜兮兮的问,“溪枫哥哥是不是更加讨厌我了?他以后会不会都不理我了?为什么他不信我?秋兰,我没说谎,昨晚,真的是我救了他。”
这话,秋兰倒有些信了。
苏夕月那样娇弱,会去救人?倒不如杜云锦这人高马大,而且,她真有一颗为沈溪枫舍命的心。
当时,看到沈溪枫遇险,这姑娘奋不顾身,完全有可能。
然而,秋兰当时不在场,即便相信也无用。
况且,爱情这东西,古怪的很,不是说,你救过他,他就会爱你啊,我的傻小姐。
看杜云锦这失魂落魄的样,秋兰只能一面给她换药包扎,一面哄着,“沈少爷大概也在气头上,没事的,等过些日子,咱们的伤养好了,沈少爷消气了,他待你还会像从前一样。”
“可是……”
“小姐,先睡一会吧。这胳膊上的伤不能再碰了,要是落下残疾,沈少爷将来嫌弃怎么办?”
最后一句,还真是掐中了杜云锦的软肋。
是啊,她已经很丑很笨,配不上溪枫哥哥了,若再残了一只胳膊,就更配不上了。
所以,这过后,她倒精心的养伤,甚至,想法子连腕上的疤痕都除掉了。
倒不如苏夕月,留下了腕上的疤,让沈溪枫这男人时时瞧着,时时记着,她的救命之恩。
时光一晃,近十年,然而,那一件事在大家的心头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因为有这救命一恩,沈溪枫对苏夕月越发的看重,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而苏夕月,得到了男人彻底的宠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快乐和胜利之中难以自拔。
可天理昭昭,做过的,亏欠过的,迟早都要还的。
这不,一切真相大露天下之时,当时两个甜蜜的当事者,却最是难以承受的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