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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生死两茫茫 61 一些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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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些释疑 (第2/3页)

经验(原文中提到过这段分析,另许菡死亡证明的作假也可以表明),可以想见许家也是时常和黑警打交道的。这也是许菡当年跟着马老头在街边乞讨碰到赵亦晨和他妈妈的时候,坚持说马老头是自己爷爷的原因:许菡不信任警察,她担心一旦被警察发现,自己就会被送回许家(和万宇良玩警察抓小偷的时候,许菡也说过,“条子也有坏的”)。所以听马老头说曾景元也有“后台”的时候,许菡虽然很想留在吴丽霞家,最后却还是答应离开了——毕竟她在许家待过,她清楚“后台”会带来什么。X市和Y市不在同一个省份,但两省是邻省,有常永胜在,不难想象其实在这两个省份许家都有“后台”,因此许菡其实从头到尾都没有逃出许家的势力范围,只不过她直到怀孕时被许家带走才真正意识到这点。我们假设她当年没有逃到X市,而是往北方逃,但她一个既没身份又没钱的孩子,能逃多远?不说许家的势力范围覆盖面多大,附近的省份至少都是有“关系”的,所以实际上,许菡从一开始就逃不出许家的网。

    至于“回到九年前”情况会如何,这样分析下来也就更明确了。我们知道曾景元的团伙就是“九年前”被剿灭的,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开始,常永胜的势力已经慢慢由盛转衰了。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再怎么由盛转衰,也是在九年之后才彻底被断了后路,可见他的势力在九年前还是很大,而除了他以外还有其他后台的许家更胜。而当年的赵亦晨和胡珈瑛又是什么情况?赵亦晨只是刑侦支队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警察,胡珈瑛只是个小律师。即便是八年后许家都能用赵亦晨(已是刑警队长)的生命安全来威胁胡珈瑛,更何况是九年前?

    所以说难啊。

    【3、女主如果活着,应该坐牢吧!】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精神状况正常的公民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精神状况正常的公民,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投毒、放火、爆炸罪的公民负刑事责任。

    未满十四周岁的公民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

    许菡犯罪时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也不会坐牢。

    另,放一个年前我和我母亲的一段讨论:

    刚刚问我妈:“两姐妹八岁,逃命的时候后面有人追,被抓到就可能会死,所以妹妹摔倒了,姐姐看人要追上来了就没拉妹妹,自己跑了。你觉得该责备姐姐吗?”

    我妈想了想,叹口气:“也不该多加责备吧,毕竟那么小,被恐惧的心理支配,逃走也是情有可原的。”

    我点头,又问她:“那一个十岁的小孩,因为爷爷欠了债,债主要杀她爷爷、把她送去当童/妓,除非这个小孩帮忙拐卖另一个小孩,于是这个小孩帮了。这样的话……”

    还没说完,我妈就摇头:“也不该责备。十岁的小孩你想要求她什么?但是她肯定会留下心理阴影就是了。”

    我突然很想哭,没想到我妈还会考虑到这个孩子的心理。我接着问:“那如果你是这个被拐卖孩子的父母呢?你会恨这个小孩吗?”

    “不会吧,只有十岁啊,在那么恐惧的情况下做出这种事……”她看了我一眼,可能是怕我不接受她的话,就进一步解释:“你看,才十岁,十岁的小孩啊。我可能当时会觉得很气,但真要把她当仇人也是做不到的,我会恨那些逼她做这种事的人,但不会恨她。”

    这段讨论没什么对错的问题,只是让大家从另一个角度理解我国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4、秦妍为什么会有许菡和善善的照片?】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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