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再见兄弟,却不复往日 (第3/3页)
,不知被开除多少次了!
宁臣的少年,曾因有他而充实!
不过,意识到都已长大,宁家又遭遇了剧变,常松也不再用对宁臣以前的称呼。
“阿臣,你怎么回来了?林峰那孙子会找你的!”
常松关切道,随后又左右四顾,生怕宁臣被林峰的眼线发现!
“没事的,不会再有事了!”
宁臣说道。
然后,常松神情悲伤起来:“阿臣,我对不起你!叔叔阿姨他们,我没能帮得上忙……”
扑通!
常松直接给宁臣跪下了。
当年宁家出事,太过突然,常松得到消息的时候,宁臣已经失踪。
“起来!”
宁臣把常松从地上拉起,“男儿的膝盖,是用来跪天跪地跪父母的。”
未见之时,心中有千言万语。
现在见面了,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还喝酒吗?”宁臣问道。
多年未见,唯有酒能找回好兄弟的感觉。
“这不废话吗?”
常松道:“去我家,咱们喝个痛快。这位小姐姐,你也来!”
外面,停着常松的车。
是十万以内的小飞度!
宁臣有些疑惑,并非是瞧不起兄弟,而是,常松他爸曾说过,只要他能考700分,就给他买保时捷帕拉梅拉的。
怎么现在,越活越接地气了?
不过为顾全兄弟面子,宁臣也没有直接戳破。
到了常松家——不是常家!
“我结婚了,现在跟老婆和岳父岳母住!”
常松有些尴尬道!
赘婿?
常松家庭当年虽不比宁家,但也算豪门了,怎么会落得这般下场?
毕竟是兄弟,常松也不隐瞒,苦涩道:“后来,林峰那样对叔叔阿姨,我想替他们收尸,可是林峰压得死死的。”
“他可能是觉得我多管嫌事,于是就……”
常松无奈地摊了摊双手,没有细说,是不想让宁臣有心里负担。
但宁臣结合自己所知,和常松的话,也猜出一二!
常松跟自己是好兄弟,常家自然会被林峰敲打,随后没落,不复往日。
为了稳住豪门地位,不得不……入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