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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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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忆 (第3/3页)

笑说道:“金叔叔好。“

    金世杰慌忙还礼。

    天衣已经渐渐有了上位者气质,尽管他话里行间充满了谦和,但骨子里的那份骄傲是谁都可以感觉到的。

    一盆盆的手把肉端了上来,每人面前一盆,吃手把肉配烈酒,一股浓浓的草原的味道,无须别的菜,这是辽东人最好的待客方式。

    所谓的烈酒,就是后世人喝的白酒,白酒从宋朝开始流行,元代发展起来,到了明初,成了老百姓的最爱,而朝廷的大员们,都认为白酒太烈,两杯就醉,没了情趣,有失体统,所以喝的大部分是黄酒。

    天衣也着实饿了,叫曹少钦一起坐下吃,桌子上有割肉的小刀,割了一块肥嫩的羊肉,沾了一点韭菜花,吃在口中异常的鲜美。

    哈了口气,天衣端起酒杯:“爹,金叔叔,我敬你们一杯,这十年来你们镇守边关,劳苦功高,请。”

    说完一饮而尽,烈酒如一条火线直入体内,整个身子立时燥热了起来。

    天衣忍不住叫道:“好烈的酒!“

    卫境和金世杰相视而笑,也一饮而尽。

    金世杰放下杯子笑道:“少帅,这可是河北的名酒刘伶醉,又名入喉烈,最是劲大味醇。”

    天衣做医生时很少喝酒,因为他知道,饮酒会影响手的稳定,尤其是手术之前,他从来不喝酒,他喝酒是在进了西伯利亚死亡训练营以后,天气寒冷,如果不喝几口伏特加,还真抵抗不了严寒,伏特加的度数可比这刘伶醉还高,所以这酒虽烈,对于天衣也只是小菜一碟。

    边吃边唠,这是传统的酒文化,小酒一端,小磕一唠,立时让人没有了陌生感。

    “爹,这沈阳中卫在鞑子到来之前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卫境放下刀子,擦了擦手,喝了一口酒。

    “镇守沈阳的是副总兵朱志成,瓦剌入侵边关之前,我们已经得到了他发来的线报,说瓦剌与朵颜三卫要争察干浩特的草场,准备在扶余斗一场,这也是经常有的事,为了察干浩特这八百里瀚海,大大小小的仗没少打,我当时也怕瓦剌会借机袭扰边关,就将公文行到了巡抚衙门,公文里我请巡抚将沈阳城外的军民集中到城内,以防万一,只能等第一场雪下的时候,鞑子也就消停的开始猫冬了。可是吴巡抚派人对我说,今年辽东风调雨顺,不得随意扰乱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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