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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结社:一群人的闷头作死 第287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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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7章 重逢 (第3/3页)

他说的对……

    与精修的中央之森,魔修的血海魔域一样,妖修也是有自己独有的地盘儿的。

    那是一片莽莽葱绿的十万大山。人称“万兽山”。

    那也是一片隔绝了尘世的,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

    没错,在人类看来一步一杀机的中央之森,不见天日的血海魔域,还有杀戮不休的十万大山,在他们这些异族看来,其实是温暖甜蜜的桃源乡。

    曾经魑魅横行的冥府,对于鬼修来说也是这样的。

    不同的生灵,总有他们各自习以为常的活法儿。

    除了灵修实在因为数量稀少,无法群居之外,其他的四族轻易是不踏入人界的。

    这片大陆,抗怪前线,雪山南海,繁华盛世也好,存亡危机也好,其实浮华都是人世的浮华,危机也只是人类的危机。千百年来,生生死死,与天道纠缠不休的,其实一直是人而已。

    其他四族,约莫是因为脑筋都不太够用,学不会那种哲学般的对错思考,所以总是懵懵懂懂,乐天知命的。

    可妖修,在这四族中又有那么些微一点差别。

    精修常常懒惰,不爱惹事生非;魔修总是很自我,根本不关系旁人的恩怨;相比之下妖修这个种族吧,到底还是脱不开灵智生成前的畜生脾气,憨头憨脑的喜欢热闹。

    所以那凡人流行的话本演绎里,成为主角的,精妖最多。

    精修那是懒在原地,守株待兔的,被人给撞上了。妖修么,则多数是傻兮兮自己送上去的。

    嗯,千里送这种事儿,妖修最爱干了。

    妖修的一生,如果活得足够长久,大多是会入人世走一遭的。这也是他们的修行,不同于一世懵懂的魔,半生懒散的精,大体上妖修和人类的习性,还是很像的。

    至少他们也是爹娘生的。

    至少他们不流行养大徒弟吃掉师父。

    至少他们不吃饭会饿。

    妖修的爹妈常常不一定成了妖,比如金鹏小妖作为一只孔雀修出来的禽妖。对着自己的一对儿傻鸟爹妈,指望他们去教自己处事与修行么?

    只有好吃好喝的把那对傻鸟爹娘供起来,自己溜达着下山去偷偷跟人学了。

    什么?你问为什么不找万兽山的大妖?

    嘿呦喂,愚蠢的凡人。

    你当全天下的大妖,都跟昆仑山上那尊神似的,爱捡小蛋、小崽子。

    办学校、养徒弟玩儿?

    妖修是多直接的脾性。

    他一只禽妖中位阶最高的孔雀,要是敢送上门去那些大妖的洞门口,那大妖不一巴掌拍给它拍死,直接炖在锅里头。

    世界只有这么大,生存的资源则有限。

    所有的物种,都是以干掉一切潜在敌人,守护能提供资源的地盘为本能。

    除了人。

    人总是在想办法共存,用有限的资源养活更多的命。

    没有背景的妖修,想要偷师,常常是去装人的。

    装像装不像,那又另有一说了。就那个……那个谁……

    昆仑山上那位,在妖界连名字都不能说的大妖,这装了有好几千年了。听说,唔,还是挺像蛇的。

    所以金鹏喜欢人。

    他觉得人真是一种有意思的,聪明又善良的东西。

    可如同精修的懒,魔修的自私,鬼修阴沉一样,灵修的死心眼儿,妖修的多动症一样,人也有他所固有的缺陷。

    比如狡诈,比如善变,比如……自以为是。

    人,其实是这世间生灵中,唯一会用“自己认为对的想法”来“为你好”的。

    为了保护牧草,就去消灭山羊。为了拯救羊群,又去打死灰狼。就说修仙界这四巨头,以昆仑为首,哪一个不是知而不言,却在背后悄然操纵着历史的走向……

    即使是正义的,那又如何。

    正义的,就一定是,对的?

    金鹏混迹人间不爱返回万兽山,也敬佩昆仑仙灵面对怪潮挺身而出,倾全派之力以命相搏。

    可他还是没有加入任何一个门派。

    尽管昆仑对于妖修是敞开了一切大门的,尽管昆仑那尊大神的名声足以诱惑天下任何一个妖修甘为马首。

    金鹏怕自己真的见到那位名震天下的大妖时,会忍不住问出来:“有教无类”真的好么?这世上的天才地宝总是有限,如果没有那么多修士,是不是那些杀人夺宝、背叛陷害就会少一点?

    蓬莱说的当今世界比之千万年前的礼乐崩坏,伦常尽丧,是不是也有那六世昆仑创派者自以为是的功劳?

    金鹏估摸着,就算那位性格再和气,也会把自己一巴掌给拍死,炖到锅里头了。

    当局者总迷,旁观者常清。

    金鹏在自己还是一个小妖的时候,曾经试探着问过许多遇见的人,有对手,有兄弟。

    可只要是个人,就全都不曾发觉。

    可只要不是人,管它妖魔鬼精,都会轻轻哂笑一声:“人嘛,就是那样一种东西。”

    金鹏倒也不是在意礼乐和伦常,他只是隐约的觉得,人修太强大了。强大得能够规定这世间的对错,控制这凡尘的正邪。好坏与是非,慢慢的,慢慢的,就由那些身居顶位的人说了算了。

    可妖修当中不是这样的。

    即使再高强的大妖,它能吃掉一个小妖的肉身,夺取一个小妖的道行,它因其强大而唯我独尊、肆意妄为。

    但他绝对没有办法,让十万大山的妖族都认为这个小妖是错的,该死的。

    说一句很人类的话,你可以千百次消灭我的肉体,却无法我的灵魂。

    妖,崇尚强者为尊,无限膜拜力量。可妖,却是六道之中最自由的生灵,十万大山里,从没有永世承袭的妖王。

    你衰弱,你离去。

    你强大,你崛起。

    绝对的丛林法则孕育出的是最公平的起跑线。从没有谁,会因为你是哪个强大的妖族生的,就遵从你也是个强者。

    金鹏背负伤痕累累的“马蜂窝”,沉默凝视着高空中低笑着蛊惑的魔鬼。

    心里那个微弱的声音反复叹息:“正常的人类”无法看通的世情,这个疯子竟然悟了。

    另一个方向,杨夕也在奔走中戛然驻足。

    抬首仰望着高空中狂态毕露的魔头,因为与沐新雨久别重逢,原本如在云端的喜悦心情,忽然就跌入了冰冷的深渊。

    邓远之本是与杨夕并肩而行,杨夕这一停他就冲到了前头。匆匆人流中转过脸来,“你怎么了?”

    那妖人的话语,如同震世的洪钟,灌进单薄的耳蜗,冲击着杨夕的神经。

    时光的朔风从耳畔逆流刮过,杨夕仿佛听到了岁月的叹息。记忆中,一闪而逝的烟花发出了“噼啪”的声响。这一次,杨夕敏锐的捉住了那朵烟花。摊开掌心,依稀有一个左眼白翳的小小少年,冰冷而不屑的笑着:“羊儿养的太肥,招来了狼。难道不去打狼,却要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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