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2/3页)
,凤九想着,帝君造的法器,每一件都足以撼天动地。当年擎苍用一件东皇钟就差点毁了四海八荒,如今帝君的法器,还不知会闹腾成什么样。
她一边想着,目光流转间,扫到桌上放着的请柬。思绪跳转,随手拿起来细细端详了一阵。小燕的婚期定在下月初六,若是换做常人,逢此战事,怎么都要避一避,什么样的吉日在战事面前,也没多吉利,但这位仁兄注定不是寻常人,百无禁忌在他这里才是正理。据他说,这是占卜得出的最近的吉日,虽说赶了点儿,但既然横竖都是要成亲的,早娶早超生,不,是早安生。反正有族中一群老头张罗,也没什么来不及准备的。
魔族一分为七,实力上原本相差并不悬殊。玄之魔族出了聂初寅这位占便宜不占到姥姥家誓不罢休的野心勃勃的魔君后,隐隐然有实力渐长之势。青之魔族虽摊上个小燕这般心比碗粗的君主,然他本人修为不低,且族中主事的几位族老个个都是雄杰人物,为首的洛狄长老更是智计无双,族中势力亦不容小觑。
洛狄其人,仪表堂堂,举止舒朗,颇有风骨。前代魔君,也就是小燕的父君,于他有恩,洛狄知恩图报,对青之魔族可谓鞠躬尽瘁,聂初寅多次想挖墙脚都没成功。他的独生爱女,便是倩兮,容颜娇俏,人如其名,随处一立都是一道风景。也不知是何因缘,她自小便喜欢带着她四处捣蛋的池悟哥哥。所谓二人捣蛋,必有一个动脑一个动手,小燕毫无疑问是动手的那个,倩兮则继承了她父亲的才智与胆识,每每帮他化解危机,挽救他于一顿棍棒之下。他能坐上魔君的位子,倩兮也是功不可没。
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守候的女人,倩兮就这样静静看着他,看着他情感开窍,看着他为姬蘅神魂颠倒。她不是不会心痛,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她做不出也不屑做,有些东西争是争不来的,她只想她爱的人幸福。如此潇洒豁达的心境,连她父亲都甚是赞许,又颇为心疼。
大概是应了那句守得云开见月明,小燕这个浪子,竟终有回头之日。在他轮番失败后,终于开悟。有的人,一生注定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姬蘅是给他惊艳的那个人,璀璨繁华之后,终究是无法触及的一阵幻影。直到蓦然回首,他才发现,灯火阑珊处,有一人一直守护在那里,如潺潺流水,温暖净化了一颗挫折累累的心。
燕池悟囫囵的讲了他和倩兮的事,也没留下用晚饭,便回了族中。瞧他临走前支支吾吾说要走的样子,连宋笑他是急着回去陪准新娘了。他此来,参加朝会是顺道,送请柬才是正事。尽管他自己也说不清他这亲结的是感情,还是感激,但不管怎样,这是一个结果,一个让他跳出几百年同姬蘅纠缠的结果。
凤九端着茶杯,正想着该送点什么贺礼给他。东华走进来,后面跟着的重霖抱了一个大木匣。待重霖将木匣放在桌上,东华示意凤九打开看看。
一件泛着幽幽寒光的白色战甲。
凤九眼睛一亮,拎起战甲。并不如想象中重。她看向东华,东华坐在桌边,拿起她方才用的茶杯,抿了一口,说道:“衣上甲片乃万年玄铁打磨,轻而坚韧,等闲兵器伤不得分毫。你试一下,看合不合身。”
凤九在身上比了比,对东华一笑,“你命人做的,自然合身。不过我以为你会给我准备红色的。”
东华放下茶杯,淡淡道:“天族将士向着白甲,你穿个红色,要做活靶子?”
凤九:“???”
忽而想起一事,问道:“天族很重视这场战事?”
东华点点头,“不错。鬼乌族虽只是鬼族分支,却是最强悍的一支。乌灏甚有为君之才,若是他来做鬼君,重现擎苍当年的盛景亦未可知。”
这有些出乎凤九的意料。她原本并未将这个鬼族分支太当回事儿,毕竟如今的鬼君离镜除了花天酒地,没什么建树,同他老子擎苍在位时比起来,已是示威,那一个分支又能厉害到哪去,不过是有魔族撑腰,才敢如此大胆。却不想,东华如此评价他,能从帝君的口中听到“甚有为君之才”这样的评语,这个乌灏定然是个人物。
凤九在心中琢磨了一阵,又探身继续问:“那朱焰鼎,你准备如何要回来?既然鬼乌族不容小觑,玄之魔族亦非等闲,天族是真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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