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奥义·秘技--圣光降临 (第2/3页)
,要怪就怪二老板!”
“我就是看不惯她,不行吗?哎呀,姐夫~蹦迪去呗,我想去!”唐柔撒娇道。
沈辰:...
白晴:...
“不是,我带他去蹦迪还有情可原,但你一个当小姨子的,把姐夫往女人堆里带,不合适吧!你姐不揍你?”
“怕什么,再说了,不是还有我呢吗,我还能让他沾花惹草不成?”唐柔理直气壮的说道。
对此,沈辰不禁白了两人一眼,随即十分认真的回应道:
“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才是最大的危险!”
“还有,我对经常去夜店蹦迪的女孩一般都是敬而远之的!”
听到这话,唐柔不禁回头看了看他,随后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不会吧姐夫,你不会也觉得经常去夜店的女孩都是坏女孩吧,思想太老旧了!”
沈辰:“那倒没有,但我知道,经常去夜店的女孩会容易遇到坏人!”
“而且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全国各地的夜场酒吧门口时不时的都会停着警车,这说明,连警察都知道那个地方不安全,怎么没有警车去图书馆下面停着啊!”
这话说的,直接让两人无言以对。
怎么说呢,这个事情就和纹身一样,有些人喜欢纹身,但面对他人的非议时,又感觉自己很委屈,甚至有不少人说自己以后绝不找身上又纹身的另一半。
对于这种情况沈辰也是这么想的,有纹身,做朋友可以,朋友去纹身也无所谓,但做伴侣就不行了,个人喜好问题而已。
就像你纹身不犯法,我不找有纹身的人做伴侣也不犯法一样,大家谁都别说谁。
至于对那些纹身的人什么看法,国家对他们什么看法,他就是什么看法。
国家都规定,有纹身的不能当兵,考公务员之类的,其余的只要你不违法就行。
只要把你不当我的另一半,其余的你也随便,没有什么歧视,互不打扰就好。
任何事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你得到了一些人的喜欢,就必然会让一些人讨厌,这是真理。
“别啊姐夫,就去一次,咱们跳一会就回来,怎么样?”唐柔道。
沈辰:“你真想去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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