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达成协议 (第3/3页)
李川见状,嘴角掀起了一丝弧度。
股份比例定下,后面的事情就好谈了。
不过,他们没有立刻开始谈,因为时间已经中午了,该吃饭了。
李川在孙硕的带领下,去到了厂区食堂,跟工人们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并不丰盛的午饭。
时至中午十二点半,他们再次回到办公楼、副总经理办公室,展开了后续的谈判。
他们谈了两个多小时,最终形成了一份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冠丰箱包制品厂的股份划分:
李川(或三木传媒)占股66%;孙硕占股33%;剩下的1%,由公司未来的副总经理持有。
关于那1%股权的归属,李川和孙硕讨论了很久。
他们最开始的想法,是从公司外部找一个利益不相关的中间人,但讨论了十几分钟后,就放弃了。
原因有二:
一是利益不相关的中间人难找。
既然是股东,那肯定要找认识的人,然而,李川和孙硕才刚认识,根本没有互相都认识的朋友……即便有,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
找不到两人都认识的,就只能找各自认识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又出现了。
李川认识李广武和马晓莲,他想让自己的老爸或者老妈持有那1%的股权;孙硕跟象力皮业的林总和汇隆纸厂的郑总相交莫逆,他想让两人其中之一持有那1%的股权。
无论是李广武和马晓莲,还是林总和郑总,都跟“利益不相关”这五个字不沾边……如此争辩下去,根本没有结果。
二是公司外部的人对公司内部的情况不了解,可能会做出错误判断。
李川占股66%,孙硕占股33%,两人都卡在三分之二或者三分之一的关键节点上,如此,那1%的股权还是很重要的……当李川和孙硕意见不合时,那1%的股权就可能影响到公司的决策。
这么重要的使命,交给一个对公司内部不熟悉的人掌控,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如此,李川和孙硕讨论过后,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那就是从公司内部提拔。
公司内部的人,对公司内部的情况更加了解,其在做决策的时候,一般都会从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不会过分的偏袒某一个人。
既然是股东,那职位肯定不能低了,所以,未来的副总经理是最合适的人选。
未来的副总经理是谁,目前还没有确定,但基本的目标已经有了——林世烨和王文涛。
林世烨和王文涛,是冠丰箱包制品厂仅有的两名车间主任,如果他们未来没有离职,那副总经理的职位很可能就会从他们二人中间产生。
希望更大的是林世烨,他的资历比王文涛深,工作能力也比王文涛强,而且为人颇为正直,工作专心、勤奋,没有那么多的歪心思。
当然,这都是孙硕告诉李川的。
李川不认识林世烨,自然不清楚他的性格和为人,所以只能听孙硕讲述。
林世烨有可能不是这样的人,但因为跟孙硕关系好,所以被孙硕刻意美化了……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可能性不大。
因为李川不是傻子,他在提拔副总经理时,肯定是要进行一番考察的,到时候,林世烨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很难瞒得住。
所以,孙硕没有必要在这方面骗他。
而且,孙硕的性格和行事作风,也不像是那般诡计多端之人。
协议除了股份划分的条款外,剩下的都是一些细枝末节,无需过多介绍。
下午三点二十分左右,协议被打印了出来,李川和孙硕各自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这是一份草签的协议,但也具备法律效力。
当然,这有个前提,那就是买下冠丰箱包制品厂。
只有当然李川(或三木传媒)和孙硕中的任何一方,买下冠丰箱包制品厂后,这份协议才会生效,否则就是一张废纸。
协议签订之后,两人终于完全放下了芥蒂,气氛轻松的聊了起来。
商业谈判就是这样,谈判的时候剑拔弩张,仿佛随时都会翻脸,但当谈判结束后,一切就都归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