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互助(下) (第3/3页)
东西比起之前的古魂珠以及晶甲兽可值钱不少。
凌大总管听了王峰的话之后冲王峰笑了笑,之后便笑着道:“明天我就带一个人过来,他好像希望种入一枚S级魂种。”
凌大总管刚一走,厉火便轻声道:“少爷,这圣级巫器最少也值五千万功绩点以上,算下来,他们在您身上差不多投入了将近一亿功绩点了,凌家对您好像大方得有些过分了。”
厉火年岁也不少了,显然凌家的种种举动让他感觉到了一些异常,毕竟凌家这次的手笔确实有些大了,一亿功绩点,这不管放在哪里都不能算是一个小数字,虽然凌家实力不错,但一亿功绩点可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来当人情的。
王峰一笑,从第一次的古魂珠开始王峰便没有拒绝凌家的示好以及拉拢,因为他很清楚,凌家投入多少就等于凌家想在他这里得到多少,按风翼联邦的律法,征召者对于征召他的家族并没有选择权,也就是说王峰被凌家征召带进主位面的同时,王峰就已经必须为凌家服务五十年,任何一个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与雇主拉好关系那绝对是自讨苦吃,所以王峰才来者不拒,给什么拿什么,而且这样一来,反而能让凌家对他更放心,至于拒绝,那绝对是傻子做的,那不就是告诉对方自己不拿凌家当自己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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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魂环是一件非常漂亮的天蓝色骨质戒指,效果也确实如凌大总管所说可以达到两成左右的魂力增幅,这两成虽然看上去不多,但对于灵魂系的术法来说却绝对是惊人的,不过王峰试过之后居然转手就将震魂环送给了厉火,因为他感觉如果使用这东西反而会制约他御魂术的修炼,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他戴上戒指之后可以按第十层大成的标准完成灵魂风暴的九次冲击,但却无法开始修炼第十一重功法。
其二则是王峰认为御魂术将炼器功法安排在第十二重绝对不会是没有理由的,所以王峰最终决定将震魂环交给厉火使用,毕竟厉火的安全也等于是他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