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龙脉之城 (第2/3页)
的。
杀鸡就用杀鸡刀,用牛刀不可取。
“不是我,是另一个人。”
“二十年前的方夏,你听说过吗?”
方拾义忽然问道。
“听过。”韩菲菲不假思索。
“嗯,他是我的舅舅。”
“你舅舅!”她吃惊道。
二十年前的方夏,在明珠城将当年年青一代的最强高手——张长道战胜。那个时候,现今十八岁的韩公子还没有出生,韩菲菲也只是八岁,正在和八岁的荀哈哈甜甜蜜蜜。
那个时候,作为全城年青一代的第一高手,张长道是极为骄傲的。
因为明珠城虽然有钱,却被人嘲讽为“商人之城”。因为明珠城很有钱能买到许多强大的御兽师,但自己的城市却出不了一个强大的御兽师。
就像是,哪怕自己国家有着很多实力强大的足球队,但自家国足拉胯,那么就相当于脸都不要了。
在这个世界之中,实力强大的御兽师就是每个城市的门面。
谷二十年前,明珠城第一高手横空出世,张长道当时还是全民偶像。
而在别人的家门口,并且打赢对方的第一高手后从容离去,那么就说明这一场胜利是多么毋庸置疑,并且还能让人心服口服了。
“你居然是那个怪物的侄子?那就怪不得你能跑这么快了。”
“?”
我是方夏的侄子,所以我会轻功也不奇怪了?
这是什么逻辑?
“既然是那个怪物的家里,那么出现一株调节风水的灵兽也不足为奇。”韩菲菲豁然开朗,并且向他介绍其这一座龙脉之城。
龙脉之城,是建造在风水灵脉之上的一座地下城,在这个点之中能聚四方风水,八方气运。所以在其之上的明珠城可谓是人杰地灵,并且成为南宫国的“掌上明珠”。
但是为什么要建立在地下?
如果建立在地面上,岂不是更加能够让生人得益吗?而如果建立与地底的话,那么这汇聚过来的风水气运就不是为生人而服务的。
这里,是一座陵墓。
这一座龙脉之城,据说曾经是太古时代一个大人物埋葬自己的地方,所以甚至可以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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