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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75章 你们都是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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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5章 你们都是怪胎 (第1/3页)

    然而,对于小哀的吐槽,古美门却摇了摇头。

    “告不了他的。”

    “为什么?”小哀问道。

    “首先工藤优作创作并发表,并不会有主观上的教唆行为,主观上不成立。”

    古美门解释道。

    “其次,教唆犯必须要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你既然看过他写的,就应该知道,他写的里面故意设置了很多漏洞,有不少逻辑是和现实存在冲突的。也因此,客观上,他的这个行为足以避免教唆事实。”

    “懂了,主客观一个都不成立。”

    小哀点了点头,但又皱紧眉头。

    “可那么多人都是学了他里写的情节去模仿犯罪的,最后虽然这些人可能会被抓,但怎么说人已经杀了。他难道就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工藤优作的影响相当深远。

    甚至还影响了不少地区的经济运作。

    比如说氰化物这个东西,本来应该是禁止贩卖的,日本《毒物及剧毒物取缔法》有明确规定,这类剧毒物必须受到监管。

    但在日本,这个东西在地下市场相当火爆。

    甚至每年的海关走私药品中,氰化物经常居于名列前茅的位置。

    基本上这都是工藤优作写的带来的间接结果。

    不要小能带来的影响。

    有句话说的好,笔杆子能造成的伤害,远远大于枪杆子的威力。

    如果他这都无罪,那么那些死掉的人也太冤了。

    “就算你这么说,也找不到证据可以拿下他。”

    古美门顿了顿,这么说道。

    “除非他写了一部,这部逻辑非常完美,现实中能够百分百复制的情节构成犯罪,并且这部还有一定影响。那么,只要有一个人模仿里的故事犯罪,根据责任主义原则,其构成非难条件,就可以把他抓起来以教唆罪的间接正犯处理。”

    非难,即非难可能性,这个词前面同样被工藤优作提到过。(见第117章)

    这是德日刑法中的概念,即“有责性”。

    其意义为,当行为人对所实施的客观违法行为具备有责性,应当受到谴责时,这种行为便是犯罪。

    也就是说,不管你主观上怎么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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