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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其他写手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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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其他写手情何以堪? (第2/3页)

者就会说了:“你看看人家子瞻,斗破都这么火了,双开每天十五更,也没见他求过票和打赏,你偶尔爆个三五章也好意思求票?你还要脸不要?”

    就算你爆个十五章,读者也会说:“人家子瞻每天都是十五更,我看你的书到现在,也就今天这么一次十五更,你居然好意思求票?等你也每天十五更时再来说话吧。”

    人家子瞻怎么怎么……

    人家子瞻怎么怎么……

    难道以后爆发求票的标准……要变成……起码二十更了吗?!

    真是哎呦卧槽了,子瞻你特么的怎么这么浪费?不知道节省点用吗?

    你这么做,让其他写手情何以堪?

    众人腹诽不已——这个子瞻实在是太变态了。风轻云淡那个傻逼简直就是错过了一个潜力股中的潜力股啊!人家一开始想只签电子版权怎么了?你也不用讽刺、贬低他啊!斗破当时明显有火的迹象嘛,等斗破火了,再跟主编协商下,只签电子版权也没什么问题啊!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结果呢?把关系搞得这么差,现在连工作都丢了吧!真是太傻逼了。

    “黑丝布,登陆你的账号,我看下子瞻的新书有进入审核列表了吗?”主编指了指自己的电脑,道。

    等编辑黑丝布忙不迭地登陆了账号后,主编便开始查看起来。

    “《诛仙》?仙侠小说?”主编喃喃自语了一句,便开始看起序章和第一章来,一共4000字左右。

    很快,主编便看完了。

    “嗯,文笔比斗破优美细腻很多,但这第一章却是比斗破平淡多了。应该是慢热的小说。咦,还有作者的话——‘诛仙是我构思了很久的一部小说,前面或许会有些平淡,但我相信它能让你铭记多年。我相信,5年,10年,15年以后,在你们的回忆中留下更深痕迹的,会是诛仙,而不是斗破。最起码,在我心里,诛仙的地位高于斗破。当然,我也不是在贬低斗破,只是这两本书的定位和风格不同,而我个人更为喜欢诛仙。希望大家也能喜欢。’”

    看完子瞻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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