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想去香江搏出路 (第2/3页)
地里,你们其实是林三七同志手里的一把尖刀。香江有很多帮派社团,你们的任务是保护林家和林家的产业不被侵犯。”
鲁学志这时候噢了一声:
“噢~~我明白了,是让我们给这位林三七同志去当保镳?”
刘明伟点点头:“对,应该是这个意思,所以上级才没有强迫分配任务,而是采取自愿原则。”
一听给人去香江当保镖,现场的十多位退伍兵并没有感觉受到了侮辱,反而都若有所思起来。
实在是农村太苦了,每天辛勤劳作还是吃不饱饭。
而且这十多人只是当年参加了抗美援朝,并没有参与解放战争,不算老红jun,不能享受一些待遇。
所以部队被裁,他们回到老家后没有被安排进入公家单位吃公粮。
回家后还是农民,顶多就发放了一些生活补助。
但前面说过,这年头有钱没用的,重要的是各种票证,没有票光有钱,你啥也买不成。
所以去香江谋个出路,哪怕是给人当保镖,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想到这里,王晋代表众人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刘干事,让我们这些退伍的人去香江给他们林家当保镖,那林家给出什么条件?”
刘明伟看了一下手里的资料,给大家解释道:
“目前香江普通市民的工资是每月200港币,高一点是300港币,林家保证给你们一个月500港币,并且吃住全包了,都是带电视带空调的高档宿舍。”
“哇~~~”
会议室里十多个人一听这条件,全部都激动起来了。
1961年,首都一名普通工人的工资一个月大约是30元左右,这是最高标准了。
具体到东广省这个山区小乡镇,一个农民一年到头不停歇,年底能分到个20元现金就是奇迹了。
赵进涛唰一下站了起来:“刘干事,500港币相当于多少人民币?”
刘干事想了一下:“现在应该是100港币换120人民币,500港币就是600元人民币吧。”
赵进涛急切问道:“那这钱是算国家的,还是算我们个人的?”
在不承认私有财产,个人一切都属于国家的年代,你去国外“打工”,赚的工资算谁的?退伍兵当然要问清楚。
如果收到的工资归国家,那他们就没啥动力出国拼命了。
但如果工资是归个人所有,一年7200元的收入,这十多个退伍兵觉得自家完全可以成为当地首富了。
刘干事呵呵一笑:
“上级通知里写了,这钱归你们个人所有,不过中间有一个换汇,就是你们把钱寄到国内来,国家收到的是港币,但只能给你们人民币,这个你们没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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