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第3/3页)
这些日子以来,我经常晚上做梦梦到。
我是真的,发自肺腑的感激,哪怕你不是他,哪怕是我认错人了,我也想请你吃顿饭。
抱歉……”
学姐向谭文彬鞠躬,
“哪怕你拒绝,我也不会纠缠她的,对不起,刚刚是我情绪上头太激动了。”
谭文彬看向周云云,周云云点点头。
“好吧,去哪里吃?”
“去……我家的饭店?”
“不去。”
“那我就在附近选一家?”
“行。”
说是附近,但也走了些路,最后来到一个小区侧门的社区店,招牌上写着“江湖炒菜”。
虽然位置不好,但生意很不错,此时又临近饭点,里头已经坐满了,还有人在外头排队。
谭文彬说道:“既然人满了,那就算了吧。”
“别,没事,我来负责。”学姐走入店里沟通了一下,然后马上转身招手,示意谭文彬和周云云进来。
周云云:“这里生意这么好,说明菜应该很好吃。”
谭文彬:“我跟你说,她真的是认错人了。”
周云云:“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那行,咱们就去尝尝这家菜的味道,好吃以后就常来。”
这家店开了个小门,通往小区里,在里头还搭了个小棚子,虽也已坐满,却还是在厨房对面,又临时安排了一张小桌三个小凳。
学姐先去点了菜,再去拿饮料,坐下来后又拿出纸巾擦桌子。
谭文彬目光看向厨房,里头一位年近五十的半秃顶师父正在炒菜,一个人操控几个锅,动作行云流水,而且像是为了故意表露出一种气定神闲,他居然闭着眼在炒。
厉害啊。
周云云这时主动和这位学姐交流,闹到现在,大家才互相知道名字。
学姐姓罗,叫罗明珠,和周云云一个系,大三。
罗明珠介绍起自己的兴趣爱好,特意提到了“酷爱探险”。
听到这话时,谭文彬正在喝汽水,差点一口汽水从鼻子里喷出来。
什么叫酷爱探险,明明是酷爱送死。
他们这一桌应该被特殊安排了,菜上得很快。
谭文彬拿起筷子尝了尝,味道真得很不错,是能吃出功夫的那种。
下次带阿友来吃。
汤也很快端了上来,小桌已经被摆满了。
附近有等餐的客人不满嚷嚷凭什么这桌这么快,明明是他们先来的。
做服务生的大婶解释说这是人家家里人来吃饭,肯定得先紧着上。
听到这个理由,附近几桌客人也就不吵了。
周云云问道:“这是你家的餐馆?”
罗明珠摇头:“不是,是我四叔开的,我四叔原本在我家店里当厨师,后来看不过我爸妈食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气之下就出来自己单干开了这家店。”
谭文彬主动问道:“快告诉我你家饭店的名字,我以后好注意避险。”
罗明珠:“玉山街的明珠大酒楼。”
周云云:“你爸妈是用你名字开的?”
罗明珠:“我本来叫罗明玉,后来我爸妈帮我改叫罗明珠,我是蹭了我家酒楼的名字。”
“哈哈哈!”谭文彬被逗笑了。
罗明珠见谭文彬笑了,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二人先前的那点“误会芥蒂”,在此刻,算是彻底消散。
其实,这位学姐性格挺外向的,探险能力差劲归差劲,但人家也是有特殊之处,别人对正门村那段经历基本都遗忘了,可她还能记得些画面。
谭文彬知道,这样的人,天生灵觉超出常人一截,更为敏感。
大家吃着菜,聊着天,罗明珠不再强求谭文彬承认正门村的事,转而跟周云云聊得越来越投机,二人互相留了宿舍号。
谭文彬默默吃着菜,他晓得,学姐在迂回出击。
自家的傻班长居然还真接受了,不过,也可能是在以退为进。
他也清楚,不要被两个女人之间看似亲密热络的关系所蛊惑。
饭点过去了,上客高峰期结束。
炒菜的老板也终于得以歇息,从厨房里走出来,一边用湿毛巾擦着汗一边主动站到罗明珠身后:
“珠珠啊,这是你同学朋友?”
“嗯,是的,我给你介绍,这是周云云,这是谭文彬。”
周云云:“叔叔好,你烧的菜真好吃。”
谭文彬则疑惑地看着,他发现这位四叔,现在还闭着眼。
“呵呵,谢谢,既然是珠珠的朋友,以后想来吃饭,直接进来打招呼就是了,不用等。”
四叔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拔出一根,递给谭文彬。
谭文彬起身接了过来,问道:“叔叔,你的眼睛是受伤了么?”
“呵呵,珠珠没跟你们说么?”
罗明珠说道:“我四叔自幼眼盲,但他的厨艺,我爸我其他叔叔们,都比不过我四叔,都差远了。”
“哈哈哈。”四叔笑得很开心他很满意来自自己侄女的夸赞与认可,“眼睛看不见也是能炒菜的,用耳朵就行,火候怎么样,加多少料,我这耳朵,一听就清楚。”
“这是真本事,厉害。”
谭文彬诚心地夸赞。
上一个自己见过听力厉害的,还是自家小远哥。
小远哥那听力,隔着老远你说悄悄话他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谭文彬脑海中随即浮现出小远哥闭着眼颠勺的画面,噗哧……
一边笑着,谭文彬一边掏出火机,去给四叔点烟不管怎么样,品尝了人家这么好的手艺。
“哦,好,谢谢。”
四叔咬着烟,低下头,把烟头准确地递送向火苗。
出于礼貌,四叔的双手,搭住了谭文彬握着打火机的手。
双方的手刚一接触。
谭文彬两肩瞬间一凉,两个婴孩的哭泣声瞬间响起!
这一刺激之下,他顷刻走阴。
走阴后,在他的视野里,四叔的一双耳朵,变成了两条折叠盘曲在那里的蜈蚣。
这两条蜈蚣似是也感受到了窥伺,转动身躯,看向谭文彬,作势欲扑。
谭文彬马上松开手,走阴状态解除。
四叔嘴里的烟,也掉落在地。
一想到这一桌菜是这家伙做出来的,谭文彬就又仿佛回忆起当年初到李大爷家,稀里糊涂吃下去的烤猪皮和白灼虾。
他马上伸手拉起周云云,四叔站在出口处,他就拉着周云云向后头小区里跑。
“哎,怎么了,怎么了?”罗明珠有些不明所以。
四叔伸手,放在罗明珠脑袋上,“哐当”一声,罗明珠当即昏倒在了地上,撞翻了小桌,摔碎了碗碟。
但附近几桌客人似是什么都没看见一样,继续吃喝着。
四叔面色阴沉,走进厨房,出来时,手里攥着两把菜刀,径直追入了小区。
……
李追远自校门口下车,走入学校。
来到生活区,进入平价商店。
陆壹坐在商店柜台后面,对李追远打招呼:“嘿,神童哥。”
他一开始就是这么叫李追远的,后来见谭文彬和阴萌也叫李追远“哥”,就把这个称呼一直延续了下去。
“萌萌呢?”
陆壹:“润生早上建议萌萌去找闺蜜逛街去了,估计得晚上才回来。”
“那润生哥呢?”
“润生本来在这儿的,但今儿那个老乡,叫孙华吧,润生叫他华侯的那个,他今天点儿背,上午过来走到这里时……”
陆壹探出身子,指了指外头的台阶。
“他一边举手喊着‘润生侯’,一边脚下滑了一跤,‘砰’的一声,后脑磕台阶上,流了好多血。
润生给他做了包扎后,就借了食堂的三轮,载着他送医院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那地上的血,还是我擦的。”
“人有事么?”
“应该没啥大事,除了血流得多了点,但脑袋上的事,谁能说得准呢,还是送去医院里检查处理一下放心。”
李追远点了点头。
润生没把人送去校医务室而是送去校外大医院,是因为润生很清楚,范神医只能治疗他和林书友这种特殊体质的人。
普通人但凡出点大问题,要是送给范树林去抢救,那不仅是害了病人,更会毁了神医。
只是,这意外,来得未免有些过巧了些。
尤其是在自己确认接到江水浪花的时候,自己的同伴周围,也发生了事。
“陆壹哥,你帮我呼一下他们,萌萌谭文彬润生,都呼一遍,让他们现在就回学校。”
上次买车时,余下的钱,就给余下人都配上了传呼机。
李追远书包里也有一个。
“好的,我帮你呼。”
陆壹拿起话筒,给传呼台打去电话。
李追远走回宿舍,推开寝室门时,看见了坐在书桌前正在背“口诀表”的林书友。
谭文彬每次去找周云云时,林书友就会被谭文彬暂时放养。
所以,谭文彬也出去了。
这倒不能算错,让大家保持正常社交以寻找因果线索苗头,本就是既定的策略。
“小远哥,你回来啦,吃了没有?”
“我吃过了。”李追远顿了顿,“你背得怎么样了?”
“还好……口诀和动作结合,我正在努力。”
“继续努力。”
林书友:“知道!明白!”
“还有,先不要离开这间寝室。”
林书友:“明白!知道!”
李追远关上宿舍门,走了出去。
下楼梯时他的步伐明显提速,他再次来到平价商店,站在门口,对陆壹指了指电话机。
陆壹耸了耸肩,摇摇头,示意都呼过了,但还没人回电话。
要么,是附近恰好没电话亭,正在找;要么,就是暂时没办法回电话,甚至可能接收不到这则讯息。
李追远脑海中忽然响起桃树下那个它对自己转述的魏正道曾说过的一句话:
“他怀疑过,对天道的无限亵渎,最终会招致天道的真正反感。”
李追远来到柳玉梅家。
推开院门,拉开落地窗,阿璃坐在床上。
虽然在自己出现后,女孩马上转过头,看向自己,目露明媚。
但先前的她,明显是在发呆。
李追远对着阿璃伸出手但阿璃这次,没有把手主动递过来。
“阿璃,把手给我。”
女孩摇头。
李追远面露微笑:“你不相信我?”
阿璃迟疑。
李追远举起自己的右手,向阿璃摊开,左手食指,在右手掌心点了点。
曾经的烫伤早已痊愈,疤痕都没留下。
但阿璃很显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女孩似是下定决心,终于,将手伸了过来。
李追远抓住她的手,闭上眼。
再睁开。
熟悉的平房,后方供桌上,满是破损的牌位。
门槛外,原本连续经历余婆婆和大鱼两次事件后,已经退避到外围的白雾,此刻竟然又逼近了门槛,停留在了门槛外一丈处。
白雾中,传来各种嬉笑怒骂、诅咒戏谑,营造出一种沉闷的威压。
李追远迈步,走出门槛。
白雾中的声音,一下子消停了。
它们,终究还是怕的。
李追远伸手,将插在墙缝上的白灯笼拔出。
让我看看,
这次,
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李追远将抓住灯棍,将灯笼甩入面前的白雾。
很快,一股紧抓的力道传来。
它抓住了,力道很足,带着明显的挑衅,而且这力道,还在不断加强,一层接着一层,递进加码。
李追远的双脚,竟被拖拽得向前滑动。
忽的,李追远故意卸去力道,灯笼向前一松,下一刻,李追远再度发力,猛地向后一甩。
这次,对方的力道小了很多,显然没料到自己会来这一手。
白雾中的东西,被李追远拽飞了出来。
一个,两个,三个……
看着这被拉出来的一长串,李追远的目光也随之凝重起来。
因为,
这一浪,
竟来了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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