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9511平台 (第2/3页)
而且还打消不完。
音乐怎么可能呢?
谁说不能!
一切都是要看有没有人愿意花钱去做这件事情。
李飞腾要做的就是,先从法律方面着手,去和相关部门协商,加重对版权的监管力度,还有就是执法效率上的建设。
同样,他还要成立一个专门打击盗/版的公司,招聘律师团队,联合飞腾安保公司,对盗/版行为长期的投资成本下去,扼杀了互联网的盗/版行为。
先打击音乐行业,紧接着就是文学方面,其次就是影视的网络盗/版。
李飞腾准备投资10亿美元,用来长期的做这样一个打盗的公司。
但是,如何实现这样一个公司的运营?
毕竟打盗,需要打官司,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
他想了想,除了索取赔偿的主要运营来源之外,还有就是建立一个和原创作者们沟通的平台。
比如说,有的歌手,他想告哪家公司,就通过李飞腾的专业律师公司,花钱来办这样的事情。
这也就是类似于网络律师平台,即便是在后世,网络在线的律师服务也有很多,但是真正能够实现完全的网络平台,一个在线转账,就可以打一场官司的平台,完全没有。
而李飞腾就是要创造一个这样的律师平台。
想到这里,他马上就给桑洁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开始和国内的一些大学进行交涉,因为等两天之后,李飞腾就准备在国内的政法类的院校,进行巡回的演讲,亲自的讲述打击盗/版的重要意义。
到时,源源不断的法律系学生,都将加入他的公司,成为他要建立的网络在线律师平台的一员。
李飞腾打开了电脑,他建立了一个文档,在上面写下了一个“亚洲网络律师维权联盟平台”,并且申请了一个的域名。
为什么叫9511,原因是,李飞腾准备用亚威卫星组织,在亚洲范围内,开通这个9511的免费的电话。
他要和全部的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技术线路交叉的提供,让所有的亚洲用户,都可以拨打这个9511的律师援助客服电话,来电话的申请法律帮助。
而,自然是亚洲网络律师平台的官网。
那,既然是要打造一个平台,除了自己招聘律师之外,是否可以建立一个佣金似的平台,让其他的律师也可以入驻在这个平台上,通过站内的交易货币,来为客户提供帮助?
可以有,李飞腾觉得这个绝对可以。
华夏老百姓的普遍版权意识薄弱,主要原因,是连法律意识都很薄弱,很少人会选择去打官司解决问题,而在镁国就不同了,一切的纠纷,用打官司反而是常识。
李飞腾要做的就是,改变这一个局面,让华夏的法律能够起到作用。
普通人,老是抱怨法律不管用,实际上华夏的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健全,只不过打官司的成本太高了,让老百姓根本就不去考虑。
李飞腾就是想,他能否把打官司的成本降低呢?
他自己也觉得这个想法真的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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