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作案时间(一) (第2/3页)
到的,一直没有离开。直到六点钟的时候,梁小姐说太晚了,应该做饭了留她吃饭,她才走的。”
“你能确定是六点钟?”
“确定,骆小姐来的时候,客厅的挂钟在敲着三点,不过后来那钟出了问题,那是个古董钟,据梁小姐说还是前清时代的东西,有时候会被卡住,拍完照的后,我在一边看书,梁小姐就回卧室找出个小钟表放在一边看时间,我们都不太喜欢带手表的。”曾作家说到这里下意识地看看自己的手腕,那上面戴着一个玲珑剔透的镯子,“时间对我而言不是很重要,一只手腕戴镯子,另一只再戴手表,我觉得挺傻的,不能接受,所以出门都不带手表,我的生活工作也都很随心所欲,对时间要求度不高。”
苏三能理解曾作家的想法。她不需要出门工作,只要安心写好自己的,剧本,然后每天喝喝茶吃吃点心,逛逛街寻找下灵感就好,的确不是很需要计算时间。
“骆小姐走了之后呢?你也走了?”罗隐问。
曾作家点点头:“是,骆小姐走了后梁小姐说采访一下午,她说的口干舌燥头也疼,实在是没精力和心情再和我讨论剧本了。我当时听着很生气,心想你不想再讨论了早说啊,何必叫我等那么多久浪费时间,于是我就离开了梁小姐家,一个去逛星光百货了。”
“那么,曾作家你出门时是几点钟?”
罗隐始终揪着时间问题不放。
“这个,那梁小姐出门是在六点钟,我是等了一会再走的,大概是六点半?也许六点多一点,哎,谁知道呢?我并没有看表。”
“那你是出门叫的黄包车咯?”
“对的呀,站在门口等了一会看到黄包车过来。”
“这就怪了,梁小姐出门的时间和和乐小姐家佣人发现了尸体,出门大声呼叫时间是差不多的,而到了你曾作家出门,彼时大概是警察赶到案发现场,既然乐小姐和梁小姐住的很近,你们出门的时候外面都该很喧哗才是啊。”
罗隐觉得有些环节好像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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