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第2/3页)
,另一滴,正在我腹中孩子的胸口处缓缓成形、跳动。
白医女的脸色猛地一狰狞,却很快平静下来道,“你不是赵清华,你是何人,竟敢夺舍?!”
白医女这声[夺舍]叫喊的实在太过声嘶力竭,一喊之下,竟把在书房内闭目养神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郑言给震了出来。
“白翎,妖族的公主,我是谁你身旁的那位尊上最是清楚不过,不是吗?”我掏了掏耳朵,对着指甲缝里的脏污吹了口气,斜睨一眼郑言,“真是荣幸呢,小仙这般的也能入魔尊的眼。”
魔尊打从一开始就是看中了我神魂内东王公的精血才附身于郑言的吧?
现在想来,[夜.郑言]才是真正的郑言,一直以来与我相处甚欢的则是这个冒牌货。
我,或者说赵清华真正喜欢上的,也是这个冒牌货。
感觉真是莫名复杂。
想想我那大概可以算做初恋的东王公,又看看面前丧心病狂的魔尊。
莫不是因为我掌着[解缘],所以自己也注定单身一辈子?
喜欢一个人,真是不容易。
郑言看着我不说话。
我叹了口气,向右侧伸出手,手中瞬间多了一柄幽蓝色□□。
我将□□放在手里掂了一掂,虽说因这凡身的限制,用不了本命神器[千禅锻],只能就地取材,不过这[圣枪]诩圣,倒确实是把好枪,可惜了——
今天却要沾染婴孩之血。
我手腕一转,□□的枪刃对准自己的腹部。
与其被自己的亲爹拿去炼血,为魔尊的复苏做贡献,为万人所唾骂,不若就这般死在腹中,不过多一世轮回,下一世,努力投个好人家吧。
手起枪落,鲜红的血溢出,腹部却未感受到任何疼痛。
细看之下,却发现是不知何时来到自己面前的郑言,单手握住了□□的枪刃。
“那是我们的孩子。”
我嘴角抽搐。
若不是你丧心病狂的要拿自己的孩子炼精血,本仙子这般积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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