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明月光朱砂痣 (第2/3页)
我是一点都不记得有这么大的圈场了,我记得我们在那也是漫山遍野的跑着打猎。”
“我们就住在山上,山上的小动物自然都是我们圈养的,动物种类数量都比这里多多了。”
树冠爽朗的说道,其实他对这里的感情比他说的要复杂许多,他甚至有些讨厌这里。他不能忘了几年前就是在这里,他输给了陈君瀚,输掉了宁馨,输掉了一直向往的生活,灰扑扑的回到山越。也许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朱砂痣和明月光时间愈久越让人怀念。
他想自己是非常喜欢那个突然走进自己生命中,带着强烈个人色彩的女孩。在他还不懂得爱情的时候就已经将她放在心底最深处,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份沉淀酿成了酒,时间越久酒香越纯,情不自禁的将这份珍藏拿出来,只要轻轻一闻,酒不醉人人自醉,但愿长醉不复醒。
“宁馨既然不想继续狩猎,我们一起去骑马吧。这里有河水,我现在做鱼脍可厉害了。山越就没有比我更好的刀工,我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出去玩时总要弄点东西吃。第一次吃鱼脍差点把舌头都给咬了,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只觉得你真是太厉害了没有什么不会的。”
说起那时候的往事,树冠的脸上不免染上一层陷入回忆时兴奋的红晕,那时的岁月太迷人。
“那时候我们的刀工都不行,片出来的鱼肉厚且样式也不好看。可蘸上酱料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佳肴,我每次看到都会想到那个时候我们在河边哇哇叫的逮鱼。后来你们都走了,我没事的时候经常去捉鱼,时间久了刀工就厉害了。我现在做出的鱼脍才真的是薄如蝉翼。”
“小翔那时候才这么点大,粘人就已经很厉害了。吃东西的时候最安静,脾气最好,吃完就不记得我是谁,没事就爱和我抬杠。想想那时候真好玩,我的刀工练好了你们却没尝过。”
“我们去捉鱼做鱼脍吃,树表兄说的事情我都不大记得了。这次一定好好常常树表兄的手艺才行,调味料我这里都有,阿姊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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