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七章 威权讨论 (第2/3页)
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他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他把罗马教皇比作魔王,僧侣比作群鬼,但主张利用“国教”来管束人民,维护“秩序”。
其他两人明白这个说法有部分是合理的,但是别扭,也无可争论,谈不上赞同或者不赞同。
接着两个人就出现分歧了。比如,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别人更强壮或更聪明,但没有一个会强壮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当受到死亡威胁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然会尽一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必要,而权力就是来自于这种必要。
强霖认为:这是一种理性描述,是比较现实的,真实的。
水凌认为:没有宗教,才是这样的。比如她自己,就可以舍身喂虎,不怕死亡和被杀。
傅维钰嗤之以鼻:没有人不怕死亡,当然有些人可以面对死亡,但是他放不下自己的丈夫,队伍,所以还是要逃跑。
总之三人都同意,就是说,需要权利保护大家,不要在无辜时候被死亡。
接着,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就有对每样东西的权力。但由于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不足的,所以这种争夺权力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便永远不会结束。而人生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便是“孤独、贫困、污秽、野蛮又短暂的”,所以权力是必须的。
水凌还是说:宗教就是应付这种无限制的**的。
傅维钰说:苏维埃是制止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但只是不同阶级的战争。
强霖说:托马斯-霍布斯赞同宗教的作用,也赞同不同阶级之间的战争,但是他说,同一阶级间战争更多。统治阶级之间,穷人对穷人之间,都是很多的。当然穷人只是土匪之间;统治阶级往往是侵略或者内战。
这个事实,他们俩不否认。
但战争并不是对人最有利的。
霍布斯指出:“使人倾向于和平的热忱其实是怕死,以及对于舒适生活之必要东西的欲求和殷勤获取这些东西的盼望”
三人没有意见,傅维钰觉得别扭,但是也说不出错误来。
无产阶级内部也不能说都不怕死,不过不能这么直通通地承认无产阶级怕死,怕战争,因为要图舒服!
霍布斯指出,社会若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社会是一群人服从于一个人的威权之下,而每个人将刚刚好的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的和平、并抵抗外来的敌人。
三个人没有意见,自然权利就是生存权利不被侵犯。一定要有政府的权威,或者社会的权威。但是在一个人之下,还是一群人之下,姑且等等再说。
霍布斯还说:这个威权,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利维坦”一样的巨无霸,一个绝对的威权。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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