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一章 最年轻的百万富翁 (第3/3页)
以上,这真的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包括《东方日报》和陈朗。
《东方日报》原来只想着能够卖出二三十万本就十分不错了,后来不断的加印也没想到能够卖出这么多,现在统计出来的数据早已经超过了100万,来到了150万,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陈朗结束签字售书后正在家写《寻秦记》,刘经理上门来访,送来了《诛仙》七月份销量分成的支票,一共是28万港币,加上上一次的65万,光是一本《诛仙》的小说版权就给陈朗带来了近百万的收入,实在是骇人不已。
陈朗销售分成的事情根本瞒不住众多的媒体,很快陈朗的收益就被各大媒体曝光,而且标题出奇的一致“香港最年轻的百万富翁”一时间大家都知道了陈朗现在是名副其实的百万富翁,同时也是香港最年轻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
大家都知道文学致富,金庸和倪匡等都是典型的代表,但是陈朗作为一个才15岁的少年就靠一本书赚了近百万港币实在是让人惊讶,而且这还只是第一本小说,并且不算上漫画销售的收益。
接下来的《飘渺之旅》和《寻秦记》都还没有出版呢,现在大家终于知道了一部好的作品版权是多么的重要,完全就是一个下金蛋的母鸡。
一时间港台众多的出版商都双眼泛红,主动找上了陈朗希望能够拿下小说《飘渺之旅》和《寻秦记》的出版权,《东方日报》闻言也是立即出动,马成坤亲自带着王主编和刘经理与陈朗会面。
要知道《诛仙》给陈朗带来了93万港币的收入,给《东方日报》带来的却是527万的收入,1981年的时候能够有500万的收入绝对是一大笔钱,就连后世年收入十几个亿港币的tvb,现在的年收入恐怕也不到千万,由不得马成坤不心动,不着急,因此才亲自出面以示诚意。
至于陈朗则是没有想过要换东家,毕竟双方一直合作愉快,加上《东方日报》算是自己的伯乐,因此双方的会谈很融洽,很容易的就达成了协议。
双方的利益分成按照陈朗先前要求的*分账,当然是纯利润分成,但是马成坤知道现在很多的出版商甚至愿意将这个比例调过来,为了笼络陈朗,于是又给了陈朗27万的红包,将报社利润的零头给了陈朗凑成120万,出版社收益500万。
ps:求收藏!求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