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误入凶宅 (第3/3页)
到石婆婆一听急得不行,生怕她会反悔,连忙说把家里的家具全都送给她,房子还是原价的三万五卖给她。
池胜男想想反正这房子自己打算买了,早买晚买都一样,石婆婆又说拣日不如撞日,于是趁热打铁当天便叫来一位附近写卖契的老人到场,池胜男怕自己以前没买过房被忽悠,连忙去电话亭打电话叫来郑亚玲。
郑亚玲和郑家明俩姐弟到的挺快,写卖契的那位老人眉目慈祥,一看就是年高德劭,听说这附近全部人买房卖契都是他写的,只见他带着夹鼻眼镜拿出在家里写好的卖契,填上买卖双方的名字和立卖契的时间。
然后便是当众宣读这份卖契并且时不时向大家解释卖契上的条文规定:“第二,除因立卖契人的原因致使该房屋的产权不能依法过户给买受人外,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立卖契人退房或经济补偿等...这条的意思就是房价有涨有跌,一旦买卖达成之后房价不管涨跌买卖双方都不能要求对方退房或是补差,这样懂了吧?第三、立卖契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若立卖契人拒绝或妨碍买受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且立卖契人应赔偿买受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致不能顺利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则买受人不能据此退房,同时立卖契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第四、若卖方家属因不同意卖房发生纠纷,则由卖房自行解决,与买方无关...这条也很容易懂吧,如果石婆婆卖掉房子以后,她的儿子女儿或是老伴不同意,那么这些纠纷全部由石婆婆个人解决,与买方没有关系...”
写卖契的老人话音刚落,石婆婆连忙说:“我无儿无女也没有老伴...”
老人笑道:“不管你有没有,反正这个卖契的条文就是这么规定的。”
于是就这么达成了买卖协议,她终于在新远市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晚上她请了石婆婆,写卖契的老人还有郑家全部人出去吃了一顿,就当是为买房庆祝,在场的每个人都非常高兴,石婆婆在写完卖契的第二天就搬出了房子,池胜男也不急着住进去,房子不管离学校还是她所在的服装厂都很远,她把房子的锁换了,给三楼的邻居一百块钱,麻烦她帮忙照应着点房子,三楼的人一见了那钱笑得合不拢嘴,连连说好。
眼瞧着又到了年底,也许是独在异乡的缘故吧,每到过年的时候都会有种特别落寞的情绪。学校放假了,九露厂的门店和服装厂也休息了,无数在外打工的人都陆续回到家乡,新远这座繁华的大城市进入了一年之中最冷清的时候。
郑亚玲和王继发回老家探望王继发的父母去了,宋千里也回老家了,池胜男一个人回到郊区的新房度过大年夜。
她坐了满桌子的鸡鸭鱼肉,给自己倒了老白干自斟自饮,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她举杯对着面前空着的座位大声说:“喝啊,你给我喝啊!”她低声自言自语,“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过年,这也一定会是下一次,明年...明年我一定要找个人过!”
她喊完就瘫倒在地板上了,她半夜在黑暗中醒过来,耳边幽幽传来一个让她毛骨悚然的声音。
孩子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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