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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64章【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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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章【老歌】 (第3/3页)

,也可以载歌载舞,享受这种遥不可及的物质生活。



    想到这里,陈红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



    孔建邦手里抱着自己的保温杯,看着握着麦克风深情款款唱着《心恋》的爱人,原本含笑的眼眸变得深邃起来,歌声把他带到了那个朦胧而又酸涩的初恋年代。



    广阔天地炼红心,不在城里吃闲饭。



    主席语录:“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收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



    咣当当的火车车皮载着他们这帮青涩的小青年,高喊口号,大唱样板戏。一个个模样兴奋,仿佛天地在手,任我闯荡。



    深远的大山,巍峨壮观,贫穷的山民迎来了他们这帮新人。看着破旧的漏雨的住房,浑成黄汤子的饮水,还有那硬的可以砸死狗的馒头,原本兴奋的青年们全都愣住了。



    大雪封山,饥寒交迫。



    孔建邦穿着露着黑棉花的破棉袄,揣着手,望着漫山积雪,瑟瑟发抖,肚子更是发出一阵阵饥鸣。



    这时候她出现了,穿着土气的小花袄,留着长长的麻花辫子。



    她不敢看他一眼,她只是山民的孩子,她假装在看周围的风景,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一块腌制好的兔子肉放在了石头上。



    那是孔建邦吃过最香最好吃的兔子肉。



    记得清楚,在那个无比寒冷的冬季,有很多一起来的同志饿死在了大山里。为了去山里找吃的,迷路的,被冻死的,更是不计其数。



    可是他活了下来。因为她的帮助,只要一看到她的麻花辫子,他就知道自己饿不着了,有吃的了。



    他的身体越来越好,她的身子却越来越瘦。



    最后他才知道,她是这山中的猎户,她把自己该吃的全都偷偷给了他。



    当他知道这个秘密后,抱着她哭了,并且发誓,这辈子对她不离不弃,要报答她到死。



    那时,她笑了,就像山上开得最灿烂的野山花。



    可是最终,他并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为了回到城里,为了重新上学,他选择了孙虹梅,只因她的父亲是城里的高干。



    他清晰记得,自己坐上拖拉机走那天,她就站在山头上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然后唱起了嘹亮的山歌。



    她唱的很好听,麻花辫子甩动着,犹如镌刻在山上的一道风景,至今让孔建邦怎么忘也忘不了。



    就在孔建邦黯然神伤,追忆记忆时,旁边陈天朗递过来一张纸巾。



    孔建邦这才知道自己不知何时哭了,脸上还挂着泪水,忙接过纸巾擦了一下眼角。再看孙虹梅正唱的起劲儿,丝毫没发觉自己异常,这才稍微放心。



    再看一眼陈天朗,陈天朗似乎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全神贯注地听着孙虹梅唱歌,时不时地鼓掌,好像刚才那个递纸巾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孔建邦回过头去,脸色凝重,不知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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