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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卷 第十章处事之方(凡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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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处事之方(凡六十四条 (第3/3页)

令是邑之长,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过则归己,善则唯恐不归于今,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问:“人于议论,多欲直己,无含容之气,是气不平否?”曰:“固是气不平,亦是量狭。人量随识长,亦有人识高而量不长者,是识实未至也。大凡别事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今人有斗筲之量,有釜斛之量,有钟鼎之量,有江河之量。江河之量亦大矣,然有涯,有涯亦有时而满,惟天地之量则无满。故圣人者,天地之量也。圣人之量,道也;常人之有量者,天资也。天资有量须有限,大抵六尺之躯,力量只如此,虽欲不满,不可得也。如邓艾,位三公,年七十,处得甚好,及因下蜀有功,便动了。谢安闻谢玄破苻坚,对客围棋,报至不喜,及归,折屐齿,强终不得也。更如人大醉后益恭谨者,只益恭谨便是动了,虽与放肆者不同,其为酒所动一也。又如贵公子,位益高,益卑谦,只卑谦便是动了,虽与骄傲者不同,其为位所动一也。然惟知道者,量自然宏大,不待勉强而成。

    今人有所见卑下者,无他,亦是识量不足也。”人才有意于为公,便是私心。昔有人典选,其子弟系磨勘,皆不为理,此乃是私心。人多言古时用直,不避嫌得,后世用此不得。自是无人,岂是无时?(因言少师典举、明道荐才事。)君实尝问先生云:“欲除一人给事中,谁可为者?”先生曰:“初若泛论人才却可,今既如此,颐虽有其人,何可言?”君实曰:“出于公口,入于光耳,又何害?”先生终不言。

    先生云:韩持国服义,最不可得。一日,颐与持国、范夷叟泛舟于颍昌西湖,须臾,客将云:“有一官员上书谒见大资。”颐将为有甚急切公事,乃是求知己。

    颐云:“大资居位,却不求人,乃使人倒来求己,是甚道理?”夷叟云:“只为正叔太执,求荐章,常事也。”颐云:“不然,只为曾有不求者不与,来求者与之,遂致人如此。”持国便服。

    先生因言:今日供职,只第一件便做他底不得。吏人押申转运司状,颐不曾签。国子监自系台省,台省系朝廷官;外司有事,合行申状,岂有台省倒申外司之理?只为从前人只计较利害,不计较事体,直得恁地。须看圣人欲正名处,见得道名不正时,便至礼乐不兴,是自然住不得。

    学者不可不通世务。天下事譬如一家,非我为,则彼为;非甲为,则乙为。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思虑当在事外。

    圣人之责人也常缓,便见只欲事正,无显人过恶之意。

    伊川先生云:今之守令,惟制民之产一事不得为,其他在法度中甚有可为者,患人不为耳。

    明道先生作县,凡坐处,皆书“视民如伤”四字,常曰:“颢常愧此四字。”伊川每见人论前辈之短,则曰:“汝辈且取他长处。”刘安礼云:王荆公执政,议法改令,言者攻之甚力。明道先生尝被旨赴中堂议事,荆公方怒言者,厉色待之。先生徐曰:“天下之事,非一家私议,愿公平气以听。”荆公为之愧屈。

    刘安礼问临民,明道先生曰:“使民各得输其情。”问御吏,曰:“正己以格物。”横渠先生曰:凡人为上则易,为下则难。然不能为下,亦未能使下,不尽其情伪也。大抵使人,常在其前己尝为之,则能使人。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虽难必济,而“往有功也”。今水临万仞之山,要下即下,无复凝滞之。在前惟知有义理而已,则复何回避?所以心通。

    人所以不能行己者,于其所难者则惰,其异俗者虽易而羞缩。惟心宏,则不顾人之非笑,所趋义理耳,视天下莫能移其道;然为之,人亦未必怪。正以在己者义理不胜惰与羞缩之病,消则有长,不消则病常在,意思龌龊,无由作事。在古气节之士,冒死以有为,于义未必中,然非有志概者莫能,况吾于义理已明,何为不为?《姤》初六:“羸豕孚蹢躅。”豕方羸时,力未能动,然至诚在于蹢躅,得伸则伸矣。如李德裕处置阉宦,徒知其帖息威伏,而忽于志不忘逞,照察少不至,则失其几也。

    人教小童,亦可取益。绊己不出入,一益也;授人数数,己亦了此文义,二益也;对之,必正衣冠,尊瞻视,三益也;常以因己而坏人之才为忧,则不敢惰,四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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