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 李特造反攻巴蜀 (第3/3页)
时十二月,齐王冏骄奢擅权,起府第与西宫等,中外失望。
侍中稽绍上疏曰:存不忘亡,《易》以善戒也。臣愿陛下无忘金墉,大司马无忘颍上,大将军无忘黄桥,则祸乱之萌无由而兆矣。
惠帝勿能用。齐王耽于宴乐,不入朝见,坐拜百官,符敕三选举不均,嬖宠用事。南阳处士郑方上书谏曰:大王安不虑危,宴乐过度,一失也;宗室骨肉,互相疑贰,二失也;蛮夷不静,不以为意,三失也;百姓困穷,不闻谋救,四失也;义兵有功,久未论赏,五失也。有此五失,若不早救,诚恐家国难保厥终矣!
齐王冏不能用之。孙惠亦上书曰:天下有五难、四不可,明公皆居之。冒犯锋刃,一难也。
聚致英豪,二难也;与将士均劳苦,三难也;以弱胜强,四难也;兴复皇业,五难也;大名不可久荷,大功不可久任,大权不可久执,大威不可久居。大王行其难而不以为难,处其不可而谓之可,惠窃所不安也。殿下宜思功成身退之道,委重二王,长揖归藩,则太伯子臧不得专美于前矣。
齐王冏不能用,孙惠辞疾而去。醊谓曹摅曰:“孙惠劝吾委权还国,何如?”摅曰:“物议太甚。大王诚能居高虑危,褰裳去之,斯善之善者也。”冏不听。王豹亦致牍于冏曰:河间、成都、新野三王以方刚之年,并兴戎马,处要害之地,而明公挟震主之威,独据京都,专执大权,未见其福也。
请悉遣王侯归国,依周、召之法,以成都王为北州伯,治邺;王为南州伯,治宛,分河为界,各统王侯,以夹辅天子可也。
时长沙王义见豹上笺,因入谓冏曰:“小于离间骨肉,何不于铜锤下打杀之?”冏乃鞭杀之。豹将死,曰:“可悬吾头大司马门,见敌兵之攻齐也。”言讫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