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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卷 徐哲身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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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哲身小传 (第1/2页)

    哲身为予二十余年前同结文社之老友,别号剡谿放形客,后改养花轩主,有《养花轩诗集》行世。

    曩在光绪戊申,听鼓吴门、以予所填浣纱溪词,绝赞周小红女史之美,竟鬻其田产而纳诸室。

    于是终日柔乡,不理世事,遂不得不赖笔墨以为生。其赖笔墨以为生者,近且二十年,谁谓读书人必无出息耶?

    予友之赖笔墨以为生者甚多,而赖撰著小说以供仰事俯蓄者,尤居多数,因是一般学子,求予函授小说者,亦岁不乏人。

    惟予实已无暇及此,而朋友中赖小说以为生者,亦无暇舍己芸人。只有哲身,老兴弥佳,犹能出其余绪设一函授小说社于上海。

    但其原订简章,颇觉琐碎,爰就鄙意为之代订、以便学者:一、函授小说,其第一步当由学者本人,自述其从小至今之经过,及其所见所闻可喜可悲之事实,用白话演为章回体之小说,每月撰述一回或二三回,每回之字数至少须在三千字以上,用批文格缮写清楚,以便批改;如为短篇小说,则字数多寡不拘,每月只改一篇或二篇,统计不逾一万字为度。

    二、函授小说,并无所谓讲义,只有一诀,即任写何种人物,必须体会神情,使其言语行动,如见如闻;凡写数人同在一地,务勿忘却旁人之言动神气,致如木偶,凡写一人之面貌衣着,必细状其特殊之点;凡写屋宇风景,必如图画,不可仅写大略;凡叙事情,若非万不得已时;切勿用追述补叙之法,致使读者坠入五里雾中,误为尚在叙本段之事也(哲身所长即此数点)。

    凡未到过之地方及未见过之人物,切勿虚拟,以致描写不真,转形见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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