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只要兆辉哥哥在 (第2/3页)
牒啊。
情急之下,一个罪恶的念头立刻冒了出来。
既然傻丫头拉他今晚陪她不如借此机会杀了她,正好她室友不在,没人发现,自己好不容易把罗绮梦这棵摇钱树弄到手,千万不能因为洛晓萌这傻丫头坏了大事。董事长罗荣富只有这一个女儿,只要把罗绮梦娶到手,这整个凌峰集团早晚还不是我易兆辉的。
为了自己宏伟而长远的人生目标,他必须除掉洛晓萌。
接下来,易兆辉殷勤地陪洛晓萌吃饭看电影,俩人玩得很开心,直到晚上9点多才一起回到洛晓萌的租住处,之后,俩人就一直窝在房间里看电视直到凌晨一点,期间,洛晓萌有两次主动求欢都被易兆辉拒绝了,他知道今晚绝对不可以再碰这个女人,她死后,警方一定会验尸,如果在她的体内发现自己的***那不就死定了。当然在这期间,他有三次试图杀死洛晓萌,都因为机会不成熟而放弃了。
这几个小时之内,洛晓萌一直在看电视,易兆辉的脑子可是一刻都没闲着。
关于如何杀死洛晓萌,他做了好几种方案,是拿枕头捂死还是用手掐死?还是扯下墙上的晾衣绳把她勒死?可是最后都被否决了。
因为警方查案有个习惯就是他们会反复调查第一现场,如果把人杀死在屋里,自己在这屋里待了几个小时,势必留下大量的脚印和指纹,清理现场的时候,万一有一点破绽,比如半枚指纹或者半个脚印,就全完了。而且你在室内杀人,警方会首先从她的社会关系入手,先调查跟她熟悉的人,这样的话,自己很可能会在第一时间进入警方的视线。
总之,在室内杀人风险太大了。
如果把她骗到屋外杀死,之后再清理现场,搞成自杀的样子不就是超完美谋杀案了吗?
易兆辉立刻想到这栋楼高28层,如果把她从顶楼扔下去再伪装成跳楼自杀的样子不就没问题了吗?
把她扔下去之后,再擦去所有的脚印指纹,不就没人怀疑是他杀了吗?
主意打定之后,易兆辉咳咳两声,“萌萌,咱俩去顶楼看夜景好吗?”
洛晓萌很是惊讶,“顶楼?很高的吧,我其实有点……”她恐高症三个字害没来得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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