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不让我去,偏要去 (第3/3页)
这是正式加入中医协会应得的,只能算苦中作乐。
除此之外,再没有半件可以称道的事情了。
或许沈佳欣和阿木搬过来同住也是一件好事,但目前为止,孙九霄除了吃掉十几串大腰子之外,也没有发现好在哪里。
寻常时候孙九霄就不乐意给人看病,更别说噩耗连连的今天了。
傻彪被孙九霄搅得慌了神,如此大张旗鼓的出来请人,请回去也逃不了先斩后奏的罪名,要是请不回去那多憋屈啊,死也不会瞑目。
当即,傻彪挥舞着手中砍刀就架在了孙九霄脖子上,“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老子带你的脑袋回去!”
“这就是雷五爷的待客之道?”孙九霄不慌不忙,手腕一翻,好一个空手入白刃,那柄砍刀在空中翻了几下就稳稳落入他的手里。
把玩一番,孙九霄猛地往地上一刺,刀刃没入两寸有余,不由赞叹,“刀不错,用来杀人足够了。”
傻彪彻底的傻了,这才想起孙九霄可是轻松打败狂飙的人,而他在狂飙手下都走不过十招,回想一下自己向这样的人出手还能好好地活着,当真是烧了高香。
正常人会闲着没事去踩蚂蚁玩吗?
不会,因为踩死一只蚂蚁除了能满足变态的恶趣味之外,毫无所获,就如那夜张琛在孙九霄眼中不如一只烤乳猪,这傻彪在孙九霄看来,还不如吃一串大腰子来的实在。
咬牙切齿间,傻彪扑通一声就给孙九霄跪下了,“孙九爷,无论如何你得跟我回去!不然,我就死在你面前!”
说着,傻彪就要去抽被刺入地面的砍刀。
猛地一提,纹丝未动,傻彪面色一凛,双手握紧了刀柄使出吃奶得劲儿,抽出砍刀的同时身体向后一歪,险些摔倒。
紧接着,傻彪将刀刃横在脖子上,摆出一副壮士断颈的样子。
壮士断腕已然可贵,壮士断颈,当真称得上是忠臣孝子。
大善人、大恶人、大文豪、忠臣孝子与命数极贵的人,天弃而孙九霄不弃,是他一定要救的五种人。
不过,孙九霄并没有急着答应,反倒是饶有兴致的望着街口的火并场面,阵营正不断拉扯朝着这边推移,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杀到面前。
“外面是野狗?”孙九霄问道。
“是!”
“那还真是有意思。”孙九霄嘴上说着,心中有些想法:“按理说张琛是不愿轻易杀我的,不留我的命,他的华夏名医堂怎么崛起?就算他忍不住,张若水也不会让他犯这种低级错误。如此看来,野狗倒是有其他目的,该是不想让我和雷老五碰面。既然如此,我还真要去看看这雷老五是何方神圣!”
打定主意,孙九霄一把抄起桌上剩下的肉串,大手一挥,“欣欣,阿木,跟我走一趟吧,去长长见识。”
此言一出,傻彪与那小厮眉开眼笑起来,赶忙在前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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