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赌命 (第2/3页)
现出的优异素质,更因为他明白其中内情。
作为一名优秀的特战队员,即使没有指挥,雷霆也可以完美应付大多种情况,像这种丛林遭遇战向来是合则强分则死。
张满弓自然也知道。
偏偏总指挥下令分队作战,放任个人英雄主义,原因就出在刚刚加入血毒任临时队员的孙九霄身上。
有人想让孙九霄大放异彩,从而获得血毒小组乃至整个东南军区的敬畏。
虽然在拯救谢国锋之后,孙九霄就得到了整个东南军区的尊敬,但那不是敬畏,只能让他受到仰视而非爱戴。
军人的世界观就是如此,你若想让我服你,除非你表现出了比我强。
至于为何要追求这个目的,雷霆不得而知,这也在他的考虑范围,但他知道张满弓也明白这些,所以他一心想阻止这一情况的发生。
甚至,他付诸了行动,狙杀了刚刚打开突破口的俘虏。
雷霆是纯粹的战士,张满弓却不然,起码在这一战中他背负着张家的荣辱,他在完成任务与杀死孙九霄之间筹措不定。
“审出来了?”张满弓的意外表情很是做作,他摆摆手,笑道,“别逗我了,这是顶尖的国际雇佣兵,就算老四也没把握让他们喷,你们凭什么?”
“你想来试试么?”孙九霄人畜无害的微笑下面,泛着两点银芒。
“还是算了。”张满弓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转身就走,不多时消失在茫茫林海。
雷霆本以为孙九霄要借此为难张满弓,毕竟他这次太过分了,没想到就这么轻松的放走了他,不由松了口气。
“这可不是他一个人的意思。”孙九霄托着下巴,有些高深的意味,“我很好奇,他明明是和肖剑一队的,肖剑去了哪里?”
“你是说……”雷霆本能的生出一个念头。
“我什么都没说。”孙九霄抄起冲锋枪,盘算道,“还剩十个,守株待兔的法子不能再用了,任重道远啊……”
在密林中枪声并不会传播太远,血毒小组是真正意义上的瞎子聋子,而拥有热成像技术的敌人具有无法忽视的优势,在分队作战的第一个小时总结汇报中,也就只有雷霆和孙九霄初战告捷。
其他的小队与敌人也有碰撞,互相都有伤害,却没有大碍,最严重的也只是十一号大河的胳膊被子弹钻了个眼儿。
套用雷霆的话来说,这种丛林遭遇战最难打,属于谁先露头谁先死,因为在这里大家都是猎物的同时又都是猎人。
每当你发现异样朝丛林开枪的同时,不知有多少人也发现了你的异样,他们也会选择是否朝这个方向开枪,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黄雀之后还有蛇、鹰、人、虎……
雷霆对于这一理论,大发言辞,让孙九霄醍醐灌顶,感受颇多。
有一个时刻,孙九霄不禁失神想到,奥墨组织隐藏在历史的缝隙中,是否也是因为投鼠忌器,害怕暴露在更强大的敌人面前。
下午两点零三分,孙九霄与雷霆在完成第三次通讯报告后,草草的吃下了一块牛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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