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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0章 杀李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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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0章 杀李承明 (第3/3页)

旭毁去,即使有人怀疑,没有证据,又能如何。陈旭不怕事,怕的只是麻烦。他要在华夏国居住,就要遵守某些规则。李承明的身份地位,决定了他不能留任何明面的线索。此时李承明死了,他也少了块心病。

    看到夜色浓郁,陈旭没有回自己那座旧房,而是去了榕山别墅区,榕山别墅区也是宁海著名的富人居住区,大都住的一些老板和公司高管,当然,也住了不少被人包养的情妇。

    沈梦瑶就住在这里,陈旭赶到别墅区时,让小兰扫描整座别墅区,他就知道沈梦瑶住这里,却并不知道具体哪座别墅,不过这对陈旭根本不算事。

    有小兰在,陈旭很快找到沈梦瑶住的地方,别墅里就她一个人,此时正坐在阳台上,竟然这么晚没有睡觉。

    陈旭敲了敲门,听到脚步声。

    “谁啊?”

    “这么晚,肯定是贼,采花贼!怕不?”

    “好怕啊!”

    沈梦瑶一把打开门,陈旭看到她还穿着自己接她时穿的衣服。这是回来就在阳台那里发呆啊!

    沈梦瑶一把扑进陈旭怀里。

    “不是说今天有事明天才来么?”

    “这不是过了十二点,就是昨天的明天!”

    “狡辩,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杀人!”

    杀人两个字刚说完,就被沈梦瑶狠狠地深吻,陈旭一把抱起她,将她抱进别墅中。

    第二天,阳光和美,陈旭坐在窗前,沈梦瑶为他准备了精致的早点。外面风景秀丽,果然是富人区,随便走过的人都一身贵气。

    “喂,你吃饭做椅子上去吃!”

    “不去,就喜欢坐你怀里吃,不行啊!”

    “行行!”

    “你以后就住这里好不?我天天陪着你!”

    沈梦瑶搂着陈旭脖子,身上的居家服难掩某人雄厚的资本。

    陈旭沉默着,没有说话。

    “和你开玩笑的,知道你忙!”

    章节名真不好起,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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