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最强的那个。 (第3/3页)
枪,羡慕得不得了,各个都憋着一股劲,就是要进精英!
而精英的选拔也相当的严格,只有经过了达迪认可,成为一个真正的以枪谋生的人,才能有资格成为精英,而偌大的六百人火枪队,最后只有可怜的五十人成为精英,这个比例不得不说很夸张。
而船上的所有人,加上行政人员,也已经突破了五百人的界限,达到了七百多人,不过也因为船确实大,所以现在还能勉强支撑支撑,路易斯的打算是在进入了伟大航路之后换上它一艘更大的战船,到时候把所有的炮在进行一番加强,到时候才能够达到娜美口中说的船坚炮利!
至于关于到底该选择哪一条路线的问题,他其实以前也考虑过了,原著中的路线也好,不是原著中的路线也不差,虽然可能会少一些好处就是了。
罗格镇,海军转接船只。
因为斯摩格的败绩,他已经不能再继续待在罗格镇继续去镇守罗格镇了,因为战无不胜的斯摩格有了败绩,这不光让罗格镇的民众们议论纷纷,而且还让海军的威严蒙羞。
毕竟,虽然现在路易斯声名鹊起,但是在当初打败他的时候,路易斯还是个无名之辈加毛头小子而已,这些,早已经是世人皆知了。而胜者为王败者成寇,这个时候就很好的能诠释这一切。
就像是faker一次两个劫封神,但是作为背景板的那个人,却每次都被提起一样。
斯摩格看着前来接他回海军本部的军舰停在了港口,带着达斯琪前往来进行交接,来接他的是他的同僚,也是多年的好友,超人系恶魔果实能力者,黑栏缇娜。
缇娜其实早就听说了斯摩格被打败的消息,因为毕竟是多年同僚,二人的私交也是非常的好,注意到其实并不奇怪。
而她当时其实知道的时候虽然有些震惊,但是她并不觉得斯摩格就会这样被打败,大概是对方用了什么诡计吧,她当时这么想,同时她也不担心斯摩格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因为很明显的是,斯摩格不是那么轻易的就能打败的。
有些人可以被打败,但是永远不会认输。
她认识的斯摩格,就属于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