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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长篇小说作家孙思行 下 (第1/3页)
主角和配角在他心里都有人物原型,孙思行下笔后如有神助,把人物写的有血有肉。他掌握的知识量,轻而易举驾驭,后世烂大街的装逼打脸套路,此时却是新颖的思路。
他现在头疼的,是不是把传销的艳遇情节写进书里面?毕竟这些香艳情节,都是本书很好的宣传噱头。几年后安妮宝贝和木子李等网络作家的大红大紫,还不是得益于性的描写?
孙思行又害怕把艳遇写进书中,会不会美化传销?给人以传销里充满艳遇的印象,岂不是给传销打广告?吸引更多热血青年,前仆后继去传销里面,享受书中的艳遇?
孙思行觉得自己,没有必要把书写成自传体。他还是选择向市场低头,把艳遇写进去。不然他这个“新晋作家”,怎么能吸引大众的眼光?
大不了在书的最后,让书里的主角“我”得艾滋病或者性病,以做警示,打破大家寻找艳遇的梦想。不过孙思行又开始纠结结尾。如果安排这样结局,以后想改变成电影什么的,岂不是又出现问题?
他是看到天空中飞过的大雁,就纠结自己是清蒸还是红烧大雁!
孙思行这个处女座,他又开始龟毛。他想了半天,觉得还是算了,暂时不写,还是打会传奇先!
幸好,现在是三万字到十万字的,称为中篇;十万字以上的,称为长篇的年代。孙思行后世聊天聊骚,练成了超人的手速。
一篇十万字的长篇,不过是孙思行十来天的事情。后世的触手系写手,一天最少能码五万字,他们生错了年代,早生几年的话,也是著作等身的大作家。
上课的时候,石蕊发现孙思行在稿纸上,龙飞凤舞的在爬格子。他时而皱眉,时而傻笑,完全沉浸进故事里。她偷偷的抽出几张稿纸,细细的读了一遍,她有了大发现:孙思行竟然在写长篇!
1998年,《萌芽》联合了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等七所全国著名高校,向中学教育的“唯理模式”叫板,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就这样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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