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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四百三十三章 油炸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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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三章 油炸爬狗 (第2/3页)

送货上门。

    得!大老板爽快开金口,随手就是五千头的大单砸过来,谁会不醒目点?

    送点折扣,拿出最好的猪苗和服务维护好这样的金主客户,沾上杨义庄养猪场这块闪闪发光的招牌,他的养猪场更是客似云来,一批接着一批,还扩张成全市第一的猪苗批发市场,身家翻了不少。

    见对方主动给折扣,张凡也没有浪费口水来讨价还价,直接把定金打过去完事,又跟周世宗、卓胜武就养猪场越做越大要如何管理好、增加人手等问题聊了很久,才离开杨义庄。

    回到家中,张凡看到婶子正在厨房里清洗一大碗爬狗,便好奇问道:“婶子,这去哪捉回来的?”

    “李全拿过来的,说是在他岳母那边的水田里捉到的,特意让你怀念下童年的味道。”婶子没抬头,一边用冷水冲干净去掉头、肢、内脏、翅的爬狗,一边应道。

    这话一说,童年的回忆就涌上张凡的心头。

    爬狗,在张家寨这也叫土狗,但不是会汪汪叫的中华田园犬,而是专门危害庄稼的个中好手,学名又叫蝼蛄,又名拉拉蛄、地拉蛄。全身生有细毛,头为暗褐色,前翅灰褐色长约为腹部的一半,前足为开掘足,后足内侧有三、四个刺,有一点点小可爱。

    在农村,爬狗可不是什么好人,经常会把植物的根部咬烂,导致庄稼作物根部被破坏,吸收不了水分和养料然后颗粒无收,不被农民伯伯待见,见到都是两个手指一捏就送它们归西了。

    但这种气死人的害虫却是极品野味,洗干净拿去油炸一番便是香喷喷的美味,吃到嘴里香香脆脆的。因此,每逢农忙时分,不少小屁孩就会在地里田里游走,比赛谁抓得多,有一种绞杀害虫的快感。

    当然,在那个物质并不富裕的年代,战利品都是抓回家给大人油炸,拿来当零食,到处炫耀。张凡以前手脚麻利,经常是一群同龄孩子里抓到最多的那个。

    “没想到现在还能吃得到爬狗。婶子,你洗好后,我来炸!”张凡突然心血来潮,想下厨做一下充满回忆的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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