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红颜知己最难求 (第3/3页)
“笨就笨吧,你不嫌弃就行。”陈小哥傻呵呵的说。
方才他经过了一番激烈无比的思想斗争之后,终于下决心将这些钱全交给叶红雪,至于以后会怎么样,谁知道呢,但这至少表明了自己想要和她过一辈子的愿望,陈小哥总觉得亏欠叶红雪很多,这一次不能再自私到连一个明确的答案都不给对方。
他出来之后,以叶红雪的冰雪聪明,自然明白了陈小哥的心意,看着这个男人,心中喜欢的不得了,嘴上却要骂人笨蛋。
“你要休息吗?”叶红雪问。
陈小哥点了点头,说:“我是那种吃饭不胖睡觉胖的体质。”
主要是睡觉的时候脑部需要的能量没有那么大了。
“嗯。”叶红雪作了一会,挽了下有些凌乱的长发,又一副善解人意温柔大方的知心大姐姐形象。
奈何陈小哥就吃那她这一套,当下将卡递给她,说:“这是我的老婆本,暂时由你保管。”
叶红雪有些害羞的抿唇,犹豫再三,最后看着陈小哥真挚的眼神,红着脸接过。
好一些天的相处下来,陈小哥越来越觉得叶红雪真是知己,现在的他总有一些话说出来,别人听不懂,而叶红雪虽然也不太明白,但至少还是能和陈小哥深入聊一会。
现在的陈小哥已是士别三日,与当年那个屌丝写手有云泥之别,随着知识量的累积,他对艺术,特别是文学和电影这两项上,有着极其老辣的理解。
如果叶红雪不是家学渊源,老爹又是个大文学家,还真搭不上话。
这让陈小哥时常感叹,人生得一红颜知己,夫复何求?
晚上,十点,电视上放着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但二人此时都没有心思看电视。
而是互相对视着。
他们在讨论一个很严肃的话题,生与死。
这个话题很严肃,国内许多杂志根本不敢刊登这种类型的文学,毕竟真正勇于思考死亡的文章,都不会太阳光,有些年纪小的无知少年看了之后,或许真的会对生死观产生偏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