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3/3页)
服,孙耀先早就想给朱建华剪剪枝、消消肥、瘦瘦身,今天机会来了。
“那你安排一下。”朱建国说。在朱建国看来,做到不立最好不立的是好干部,但做到不立而被上访的,就不怎么让人称道了。立了案执行不了给法院添麻烦,还没等立案就让人捅到上面去,这更不好交代。
孙耀先走了,朱建国叫上朱建华一起到下面法庭去检查工作。
孙耀先打电话把郝飞叫来,要求郝飞调办公室。张强没去统计局普查人口,被孙耀先安排着借调到县委组织部,陈小武被借调到了县政法委,常兰的办公室正好有空位子。孙耀先把郝飞调到同常兰一个办公室,郝飞把电脑搬过来,搬完了孙耀先说:
“郝飞,立案工作具体是你负责的,你不要什么事儿都听朱建华的。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立案,常兰协助你,你记住,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能立都立上,朱建华不准插手立案工作。”说完,孙耀先就走了。
常兰站在一边摸不着头脑。
“这是不是很多不准立的案子就可以立了。”常兰心想。
郝飞一边摆放桌子上的东西,一边说:
“刘雨声是告政府的,他的案子不好办,办完了也不好执行,朱书记特意把我和建华叫到他办公室交代过,说他的案子不能立。”
“那孙院长的意思是让立吗?”常兰问。
“还是不立吧,应该听书记的。”郝飞说。
孙耀先安排完,即给朱建国汇报。此时恰恰二朱在一起。朱建国听完电话汇报只说了声“知道了”即挂了机,就着朱建华方便,朱建国给政法委梁书记回话说:
“立案工作已安排给郝飞,朱建华不能再插手立案工作。”
虽然孙耀先命令朱建华不得插手立案工作,但朱建华以前相当的一段时间都在负责立案,朱建华办公的地方处在一进楼门向左第一间办公室,想起诉的人仍然进了楼门向左走进第一间办公室,而不是向右走进第一个办公室。
郝飞仍然做他的自由神,每天早晨开完会即骑着摩托车走人。
常兰也像往常一样,每天早上开完会,即到朱建华那报道,向她的“头儿”寻求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