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2/3页)
我唱对台戏?”朱建华对常兰直接表达不满。
常兰愣在那,不知自己说错什么了,也不知下面该说什么。
常兰不知道,在任何的国家机关,第一要务是听领导的,第二要务是听领导的,第三要务还是听领导的。
“我告诉你常兰,这是在县城,这不是在省会,这有这的规矩,在这工作就要守这里的规矩,否则,你还想出类拔萃?你会很惨!”朱建华说。
这怎么了?这在说什么?我只是重复了一下法律规定而已。法院依法办案,还有什么规矩会比法律更重要?常兰心里想。
作为法律人,崇尚法律,这并没错,但法律至高无上并不是唯一,这样的逻辑到处都存在,但常兰就是不入道。
朱建华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指定了日期,让他们双方当事人按期到达现场进行再次评估鉴定。完事了他说:
“原来的评估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在场,被告不认,按着法律定,做鉴定时原被告双方都应该在场。”
原告自己承认被告不知情,鉴定人没有到场勘察,这种情况出具鉴定肯定没有法律效率。这个常兰和李小兰都知道。但是,按着法律规定,有双方当事人在场没有资质的单位做出的鉴定也不能当做证据使用。常兰心想。
回到宿舍,李小兰提醒说:“常兰,你别老是在朱庭长跟前问为什么,你老是在他的安排之后问个问什么,在边上听着,就是你不服他。他不是那种大气的人,小心他以后收拾你。”
“不至于吧,我只是不明白不理解他的时候才问,我是把他当师傅才这样的信服他。”
“那是你自己的感觉,你站在他的角度、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想一想,看看人家能不能认可你是谦虚的,你是好学的。”
常兰表面给人的感觉很聪明,但有时候她很糊涂。因为常兰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同朱建华在一个办公室,而李小兰是。常兰在李小兰提醒的时候,应该想到是李小兰的耳朵有其它的冷风吹进,但在李小兰的提醒面前,常兰的思维只停留在自己的思维轨道里,而没有主动的同李小兰靠拢甚至并轨。她有时候反倒感觉,是不是自己每天都到庭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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