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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第1/3页)
李小兰象往常一样,以钉是钉铆是铆的姿态面对着同办公室的人。年底了,工作比较清闲,大家勉不了要谈谈吃、说说喝、聊聊穿。
常兰穿着拖到脚面的米白色大衣,站在朱建华桌子跟前,有人说有风度,有人说样式过时了。常兰也诚实,她说:
“反正是穿了十年了。”
“我们中学的时候学的课文里的谁来?为了表示自己和别人不同经常穿一件穿了二十多年的长布衫。”郑洁说。
“孔乙己,是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常兰虽然觉得郑洁的话是风中带刺,但她也不去计较,反而去帮助郑洁把说不全的补全。
说到吃,郑洁说:
“我只喜欢吃肉,鸡、鸭、鱼肉我都喜欢”。
常兰不喜欢吃肉,平时也很少吃肉,她一个人用餐时,常常是买一瓶面酱外加几棵小葱就是整餐的副食,这个整个法院的人都知道。
“吃肉有吃肉的好,吃菜有吃菜的益。”常兰说话给自己找面子。也给别人留面子。
“肉食者在古代都是贵族”,李小兰顺着郑洁说。
郑洁很得意。
“冬天菜贵肉便宜,吃菜比吃肉花钱多。”李小兰用了个欲擒故纵,把话的意思拐了个弯。
常兰知道李小兰是在为自己抱不平,也不接李小兰的话头。在常兰的心中,吃从来没有在自己的生活中占过一席之地,甚至是半席也没有,充其量是一个“吃饭是为了活着”。
没想到李小兰会为常兰帮腔,郑洁立刻发了“孔二小姐”的脾气。
“叮!”“哐!”她用力推拉着抽屉,也不知她想干啥,反正动静是有了,使完了大动静之后起身走人。
“生啥子气呀,大家都是没事闲聊。”陈小武说。年底了,陈小武回本单位参加年终考核。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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