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在阿斯加德的一天 (第2/3页)
面就给了李莫一个大大的拥抱,“李,真的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拖住了毁灭者铠甲,我的好友和女友都可能会遭遇不测。”
“那没什么。”李莫微笑的点点头。
“不,你的勇气和力量赢得了我的尊敬,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索尔坚定的说道。
“我们当然是朋友!”李莫微笑的点头回答。
和土豪做朋友最愉快了!
…
随后,索尔领着李莫出了门,乘坐悬浮车经过信仰长廊来到了平民区。
下车后步行在这个金碧辉煌的城市,头顶无尽的星晨大海,两旁是花岗岩的北欧风格古老建筑,不时飘过的辆悬浮车让李莫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他们来到隐藏在高楼下的一个叫野蛮人之家的酒馆。据索尔所说,这里的蜜酒最正宗。
酒馆内保持着一种粗犷的风格,四周墙壁是青黄色的巨大岩石砖块,酒桌是有十几厘米厚的圆木制作而成。
据索尔所说,这里经常醉酒打架,一般的桌子根本承受不住。
酒馆内十分吵闹,大部分酒客都又高又壮,蓄着金色或红色的大胡子。所有人都在大声说笑着,不停的喝干手中碗里的酒,淌出的酒液沾湿了胡子。
他们每喝完一杯,就会将酒碗使劲一摔并高呼一声,地上满是破碎的陶瓷酒碗。一个可怜的伙计隔一会儿就得扫一次。
有许多头顶圆形金色流苏,身穿丝质长裙的美丽侍女穿梭其中,有时会和男人拼酒,有时则会坐在某个男人的怀里调笑。
索尔领着李莫直接来到了最里面的一个酒桌前,仙宫四人众正坐在那里开怀畅饮,一阵哈哈之后就熟络了起来。
之前那个戴绿帽子的叫范达尔,油腔滑调的,怀里还搂着个女人。曾经去过地球的他也曾留下大名,罗宾汉。
他自诩是一名浪漫的剑客,李莫则叫他贱人。
正在不停吃着肥肉的高壮大胡子叫沃斯塔格。年纪最大,是个不错的伙计。之前就是他背着李莫去了医疗神殿。
长着一副亚裔面孔的叫霍根,是来自华纳海姆的一名小部落王子,不苟言笑,喝酒却很豪爽。
之后就是希芙,男人婆一个。
喝了一会儿后,李莫就感觉有些无趣,这些家伙总是在不断吹嘘着自己的战绩,然后共同举杯庆祝。
酒馆的其他人在索尔领李莫进来时就注意到了,坐在旁边的一个酒客突然大声问道:“索尔王子,能介绍一下你旁边的勇士吗?”
索尔微微笑了笑,“他叫李莫,来自米德加尔特。”
旁边的人一下子静了下来,那个地方的人出了名的弱啊,王子为什么会带他来?
索尔一下子抓着李莫的手举了起来,吼道:“他一个人干掉了毁灭者铠甲!”
“yeah!”所有人脸色通红的怒吼,随后猛的干掉一碗酒。
李莫有些神经错乱,毁灭者铠甲也是奥丁的宝物吧,这么败家索尔你很兴奋吗?
“勇士李,再给讲一些你的故事吧!”酒客们纷纷提出了要求。
“我的生活其实很平淡,没有什么好讲的。”李莫挠了挠头,“我为你们讲一个其他勇士的故事吧。”
伴随着叫好声和此起彼伏的口哨声,一大堆酒客围坐了过来。
李莫喝了一口酒,“从前,有一个勇士,名叫刑天…”
随着李莫的讲述,酒馆里渐渐静了下来,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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