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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8 知识保护产权(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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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知识保护产权(第一更) (第2/3页)

著作权又称版权。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内容。”

    他念到这里。郎乐乐感兴趣了,因为她写了部小说,虽然还没有发表,但关于版权的事,既然有人指导,她就想知道什么版权,于是,她举手问道:

    郎乐乐:“报告老师,什么是版权?”

    司空死神笑了,笑得很温暖。总算自己的口水没有浪费掉,有人听进去了,还有问题要问。

    既然作为导师,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百人誉之不加密,百人毁之不加疏。”

    司空死神友好的伸出手,想与郎乐乐握爪。

    郎乐乐却直接忽视掉他的手,只盯着他的一口白牙瞧。

    司空死神尴尬地收回了手,两掌相撞,“啪啪啪……”互相拍了三巴掌,然后,竖起大拇指表扬郎乐乐:“好。郎同学问得好,我现在就解释给你听。”

    “念吧,快念吧,念完了咱回学校睡觉去。”武小七咕哝一声,打了一个哈欠,她说想睡觉还真有了睡意了。

    但被文老九听到了,推了推捂嘴擦眼泪水的武小七,在她小声耳边说:“老大,听讲,别扫老四的兴,不然,嘿嘿……”

    武小七自然明白,老二后面的“嘿嘿”笑声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惹毛了某女,她们晚上就别想睡个好觉了。

    于是,武小七很老实的靠在了背椅上,专心听老师讲课。

    司空死神继续念:“著作人身权是作者拥有的绝对权利,不能转让或被剥夺。它包括:署名权、公开发表权、保持作品完整权、作品修改权、已发表作品的收回权。著作财产权同人身权不同,它可以转让、继承。著作财产权又可具体化为复制权、出版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改编权、翻译权、获得报酬权。”

    “哦,有这么多呀。”郎乐乐听入了迷,伸出手对着司空死神手里的杂志勾了勾,嘴里恳求道:“借我翻翻,好吗?”

    “不行。”司空死神抬高了手,同时,往怀里一带,他将杂志贴在了胸口上。

    郎乐乐奇怪了。眨眨眼睛,撇撇嘴,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呀?又不是什么机密。”

    当她说出“机密”两个字时。脑海有什么东西闪过。

    灵光闪现,眼前出现了第一次见到他们《花花杂志》主编时的情形:

    当时老蛇主编也是随身带有自家杂志社的《花花杂志》。里面有酸泡萝卜的不雅照。

    那么,此司空死神随身带的《花花杂志》,里面会不会也有某位偶像的玉照呢?亦或者是某位av女优的片片呢?

    嘿嘿,看他这么紧张的样子,杂志页面里一定有猫腻。

    有了先入为主的观点,郎乐乐就有了抢看的心思了。

    有句话说什么来着:不怕贼偷,就怕贼掂记。

    这不,郎乐乐就掂记上了司空死神得紧紧的《花花杂志》了。

    再次举手问道:“老师。我写了一部小说,我可以投给你们杂志社吗?在投给你家杂志社的同时,我还可以投别的媒体,即可以一稿多投吗?”

    “这个,绝对不可以。”

    司空死神又翻到同一页面,继续念道:

    “投稿人故意同时“一稿多投”是违法的;而投寄一家出版单位后,未得到答复再改投别处,则要看投寄稿件的种类和时间来定。一般来说,寄往报社是15天,寄往杂志社是30天(以上均从寄出日起算)。寄住图书出版者是半年(从收到日起算),超过这一期限,作者便可将作品另投他处或索回稿件。”

    “哦。”这次是三个女生同时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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